【岩峰镇】“三强化”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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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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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汲取宣汉县县城自建房大面积垮塌的经验教训,岩峰镇党委高度重视,以三个强化做好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4月14日上午,岩峰镇党委召集全体村(社区)常职干部、全体驻村机关干部召开岩峰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镇分管领导李翼同志就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镇长柳黎同志就此项工作的背景、对象及时限进行了强调,各村(社区)书记务必扛牢整治责任,树立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边排查边处置,落实六个倒查责任。

  二是强化台账管理,精准开展摸排。各村(社区)对各自辖区内的自建居民房、经营性房屋、租出屋按照户主或实际使用人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岩峰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各社长及网格员对辖区内的房屋进行逐一入户摸排登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上报至村(社区)书记,并采取搬离、加固或拆除等方式进行立即处置。

  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做到安置排险。镇村镇建设中心对于摸排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现场技术核查,拉出安全警戒线,并申请县住建部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做排险或拆除处理。镇政府协调辖区内闲置的安全学校房屋、公房让撤离群众居住,解决撤离群众用水、用电、用气等后顾之忧,并把危险自建房优先纳入下一批次改造计划。

  供稿:覃小武,审核:廖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