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渠县宝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来源:渠县宝城镇
发布日期:2022-10-17
点击数:人次





2021年度

四川省渠县宝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确保工资性支出足额兑现;

二、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确保民政优抚对象补助、低保和五保户及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政策兑现;

三、积极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基层政权稳定;

四、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民生工程资金兑现到位。

五、扎实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六、认真做好债务化解和新债防控工作;

七、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二、机构设置

宝城镇人民政府

是负责宝城镇全面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具体为: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财政所。

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具体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村镇环境卫生治理中心)

纳入宝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宝城镇党政机关

2.宝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3.宝城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4.宝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宝城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1048.0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520.51万元,减少49.67%,主要变动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1年支出合计1118.05万元,2020年相比减少380.51万元,减少34.03%,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4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1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82万元,占67.78%;项目支出360.23万元,占32.2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048.05万元、支出1118.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0.51万元,下降49.6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0.51万元,下降34.0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0.51万元,下降32.24%。主要变动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8.85万元,占30.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88万元,占5.12%;卫生健康支出38.53万元,占3.45%;城乡社区支出105.59万元,占9.44%;农林水支出529.87万元,占47.39%;住房保障支出42.94万元,占3.8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8.05万元完成预算106.68%,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8.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57.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38.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105.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529.87万元,完成预算11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42.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24万元、津贴补贴93.65万元、奖金9.46万元、绩效工资26.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42.94万元、生活补助222.81万元、奖励金0.27万元。

公用经费1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02万元、印刷费11.13万元、水费2.66万元、电费8.07万元、邮电费6.91万元、物业管理费5.21万元、差旅费25.37万元、维修(护)费12.15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5.32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0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0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0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9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乡村振兴现场会接待,招商引资接待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宝城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3万元,比2020年减少38.4万元,下降29.4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压缩办公费、差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宝城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宝城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中:乡镇公务活动用车1辆、执法用摩托车2辆,主要是用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村级党建工作经费”“乡镇住读工作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宝城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宝城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支出完成1118.05万元,主要是完成本级政府认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本镇全体群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提供公众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安全社会。按照渠县县委、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两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乡村振兴工作,及时保障政府机关干部、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农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宝城镇社会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反映“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等1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按绩效公开要求,现就安全生产监管经费5个项目进行公开见附件(第四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指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在乡退伍红军战士(含西路军红军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残疾人事业老年福利(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负面的支出。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等。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宝城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宝城镇人民政府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镇内设机构11个: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具体为:办公室(内部审计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社会治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财政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具体为: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村镇环境卫生治理中心)

机构职能。

 一是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二是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三是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五是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人员概况。

渠县宝城镇人民政府核定编制人数 56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24人,工勤编制3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08人,其中在职56人,遗属退休53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安排1040.5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70万元,追加预算7.52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1118.05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8.85万元,占30.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88万元,占5.12%;卫生健康支出38.53万元,占3.45%;城乡社区支出105.59万元,占9.44%;农林水支出529.87万元,占47.39%;住房保障支出42.94万元,占3.8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目标制定: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及时报送绩效,项目分类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分类、公示时间与内容也严格按照要求,未发现有不按要求编制、报送、公示等行为。

(2)目标实现:严格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项目申报率、项目细化率、资金细化率3个100%,资金覆盖率符合文件对本年度的要求。

(3)预算编制准确:结合本部门实际合理测算,如实编制,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2021年度编制部门预算总额1040.53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7.45%。

(4)支出控制:2021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5)预算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6)执行进度:按批准的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及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及时拨付本级预算支出资金。

(7)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05万元,年初结转金额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18.05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00%,2021年,无违规记录。

)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2021年度绩效公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和绩效目标自评情况同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无整改。应用结果无反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1年年初预算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结论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我单位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等,确保了我单位的基本运转。

2.项目支出方面:我单位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但在上半年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

3.年终追加项目经费方面:均能按项目经费支出用途、范围及时使用。

综上,我单位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三)改进建议。

1、严格预算编制,预算编制工作做早、做细、做实,把预算审核贯穿于日常财政管理工作中,科学合理地制订定额标准,既要统筹顾及各部门的主要职能、任务,又要通过准确合理地预算给予这些部门实现职能任务的财力保障。

2、建立完善的项目绩效考评、追踪问效制度。逐步推开预算支出绩效考评范围,以及时采取措施堵塞各种管理漏洞,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

宝城镇财政所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资金来源(万元)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预算数

执行数

预算数

执行数

年度主要任务

工资福利支出

按时按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

324.03

404.44

0.0

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确保2021年正常办公需要

293.42

386.88

0.0

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按时足额发放

219.42

246.14

0.0

0.0

一般项目经费

推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03.66

80.59

0.0

0.0



0.00

0.00

0.0

0.0

金额合计

1040.53

1118.05

0.0

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宝城镇人民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2:按照渠县县委、​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纪检监察、党建、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展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21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

目标3: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宝城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宝城镇人民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2完成情况: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宝城镇人民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3完成情况: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宝城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3分)

数量指标(13分)

数量指标(13分)

打卡直发人员及个人补助经费

727.54万元

627.52万元

4


保障公用经费支付

69.82万元

130.3万元

3


支付项目资金

243.18万元

360.23万元

4


质量指标(13分)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2


时效指标(12分)

时效指标(12分)

时效指标(12分)

经费保障率

及时

及时

4


常规性工作完成率

及时

及时

4


项目完成时效

及时

及时

 4


成本指标(12分)

成本指标(12分)

成本指标(12分)

人员经费

727.54万元

627.52万元

 4


日常公用经费

69.82万元

130.3万元

3


项目成本

243.18万元

360.23万元

 4


效益指标(40分)

效益指标(40分)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10分)

农民人均收入

17094元/年

19032元/年

 9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群众投诉率

下降

下降

8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分)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100%

100%

 8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分)

上级政府部门满意度

≥97%

≥97%

 9


相关部门和的单位满意度

≥97%

≥97%

 9


群众满意度

≥97%

≥97%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8 分




宝城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安全生产监管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宝城镇安全生产监管经费项目资金,于2020年11月17日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三年滚动预算规划的通知编制并申报,2021年1月13日宝城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于2021年2月1日在达州市渠县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21年2月5日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安排,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宝城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计划2021年:1对宝城镇安全人员业务培训62、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要求实施,保障宝城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常运行,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确保宝城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3、严格控制成本,项目资金计划3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4、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3%。宝城镇安全生产监管经费项目计划2021年12月25日全面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宝城镇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宝城镇安全生产监管项目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全部到位,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资金到位3万元占资金计划3万元的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安全生产监管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3万元,占计划3的100%,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正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乡政府设置了以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安全生产监管办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安全生产监管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安全生产监管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3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00%。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正常,宝城镇安全人员业务培训6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要求实施,宝城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严格控制成本,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效益,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全生产监管任务,成本控制在3万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3%

、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宝城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还存在专职管理人员不足,个别村(社区)重视不够,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理想,个别村组监督防范不够好,不利于安全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满意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相关建议。

1、培养村组干部安全生产监管履职能力,及时防范安生产中的不利因素。

2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把安全生产知识送到群众心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宝城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监管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

3.00

3.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

3

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社会稳定  

目标2: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完成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社会稳定

目标2完成情况: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次数

≥6次

≥6次

10


质量指标(10)

安全生产隐患下降率

≥60%

≥60%

10


时效指标(10)

到达发生安全隐患的时限

≤1小时内

≤1小时内

10


成本指标(10)

解决安全隐患经费投入

≤3万元

≤3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消除安全隐患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辖区内村民的安全意识

增强

增强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辖区群众满意度

≥93%

≥93%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7分


宝城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乡镇便民中心运行经费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宝城镇乡镇便民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于2020年11月17日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三年滚动预算规划的通知编制并申报,2021年1月13日宝城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于2021年2月1日在达州市渠县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21年2月5日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宝城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计划2021年:1组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4次以上。2、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宝城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3、确保群众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服务事项。4、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便民服务任务,项目资金计划6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5、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8%。宝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计划2021年12月25日全面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宝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宝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全部到位,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资金到位6万元占资金计划6万元的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6万元占计划6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6万元,占计划6万元的100%,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正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便民服务中心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6万元占计划6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6万元,占计划6万元的100%。对照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项目效益情况。

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正常,及时揭示问题,促进便民服务中心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点关注了便民服务项目中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通过服务调查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完全落实,成本控制没有突破6万元,宝城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群众随到随办,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了服务事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便民服务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服务群众满意度≧98%项目运行保障效果

、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宝城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还存在专职人员不足,个别工作人员重视不够,服务群众质量不理想,群众满意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相关建议。

1、加排高素质的便民服务专职管理人员,提高便民服务工作质量

2、教育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虚心询问群众需求,耐心听取群众诉求,提高服务办结事项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宝城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

6.00

6.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0

6

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目标2:确保宝城镇人民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目标2完成情况:确保了宝城镇人民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聘请人数

≥4人

≥4人

10


质量指标(10)

人员到位率

100%

100%

9


时效指标(10)

办理群众需求事项

及时

及时

9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6万元

≤6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办事及时、便捷

有效

有效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长期

长期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群众满意度

≥98%

≥98%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5分



宝城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合专项经费

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宝城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于2020年11月17日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三年滚动预算规划的通知编制并申报,2021年1月13日宝城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于2021年2月1日在达州市渠县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21年2月5日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安排,保障宝城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

计划2021年:1聘请宝城镇环境保洁人员162、年垃圾清理次数大于等于12次。3、保障宝城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4、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任务,项目资金计划40万元,其中维修维护40万元,。5、本辖区受益村民覆盖率100%,受益群众满意度≧94%。宝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计划2021年12月25日全面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宝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宝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全部到位,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资金到位40万元占资金计划40万元的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0万元占计划40万元的100%。其中维修维护40万元,占计划40万元的100%,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正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镇环治办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环治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环境综合治理运行正常,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成本控制在40万元内,及时揭示问题,促进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点关注了群众关注的涉及环保方面政策落实情况,通过检查、调查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相关政策全面落实,宝城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项目运行保障效果

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40万元占计划40万元的100%。其中维修维护40万元,占计划40万元的100%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宝城镇环境综合治理运行正常,聘请环境保洁人员16人,垃圾清理次数20次,全镇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任务,成本控制在40万元内。本辖区受益村居民覆盖率100%受益群众满意度≧94%

、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宝城镇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还存在专职人员不足,个别地方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干部群众重视不够,农村个别地方环境较差,群众满意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相关建议。

1、加排高素质的专职管理人员,提高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力度。

2、进一步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积极参与的主管能动性。

3项目运行进一步全面开展、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宝城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0.0

40.00

40.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0.0

40

4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全力做好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好“五乱”问题,确保辖区卫生整洁,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目标2:

目标3:

目标4

目标5

目标1完成情况:做好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好“五乱”问题,确保了辖区卫生整洁,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目标2完成情况:

目标3完成情况:

目标4完成情况:

目标5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数量指标(10)

聘请环境保洁人员人数

≥16人

≥16人

5


每年垃圾清理次数

≥12次

≥12次

5


质量指标(10)

环境卫生达标率

≥95%

≥95%

8


时效指标(10)

垃圾处理

及时

及时

9


成本指标(10)

环境治理总投入

≤40万元

≤40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效益指标(40分)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本辖区受益村居民覆盖率

100%

100%

10


生态效益指标(10)

改造人民生活、生产环境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村民环境保护意识

增强

增强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受益群众满意度

≥94%

≥94%

8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3分


宝城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于2020年11月17日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三年滚动预算规划的通知编制并申报,2021年1月13日宝城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于2021年2月1日在达州市渠县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21年2月5日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渠县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村各(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宝城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计划2021年:1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12次,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6次2、按乡镇党建工作职责要求实施,保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宝城镇各村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3、按照县委、组织部、镇党委的规定及时完成村(社区)党建工作项目任务,保证村(社区)党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4、资金计划39万元,其中:办公费14万元,印刷费7万,其他商品服务18万元。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项目计划2021年12月25日全面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全部到位,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资金到位39万元占资金计划39万元的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9万元占计划39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14万元,占计划14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7万元,占计划7万元的100%。其他商品服务18万元,占计划18万元的100%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正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村(社区)支部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村(社区)支部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村(社区)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12次,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6次,按乡镇党建工作职责要求,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了一定提高,及时完成了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项目任务。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9万元占计划39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支出14万元,占计划14万元的100%,印刷费支出7万元,占计划7万元的100%。其他商品服务18万元,占计划18万元的100%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通过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了一定提高,及时完成了宝城镇党建工作项目任务,按村(社区)党建工作职责要求,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上级党委机关满意度≧93%,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3%。

、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宝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还存在农村党员党性不足,个别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差,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还不全面,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时有发现,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相关建议。

1、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农村党员党性教育,提高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2、进一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改造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世界观。

3、全面深入开展党群、干群一家亲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宝城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9.0

39.00

39.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9.0

39

3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按照渠县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宝城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目标1完成情况:按照渠县县委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宝城镇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数量指标(10)

村(社区)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次数

≥12次/村(社区)

≥12次/村(社区)

5


村(社区)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次数

≥6次/村(社区)

≥6次/村(社区)

5


质量指标(10)

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提升

持续提高

持续提高

9


时效指标(10)

活动开展完成时间

12个月

12个月

10


成本指标(10)

经费投入

3万元/村(社区).年

3万元/村(社区).年

10


效益指标(40分)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明显发挥

明显发挥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党员干部受益度

长期

长期

9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参会人员满意度

≥93%

≥93%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6分


宝城镇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于2020年11月17日根据渠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部门三年滚动预算规划的通知编制并申报,2021年1月13日宝城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于2021年2月1日在达州市渠县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21年2月5日报经渠县财政局批复,预算程序及政策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安排,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宝城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计划2021年:1村(社区)聘请代办员1人/村,村(社区)聘请保洁员4-8人/村,村(社区)聘请治安联防员,1-2人/村2、按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范围、职责、要求实施,确保宝城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3、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完成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任务,保障宝城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环境干净整洁。4、资金计划80万元,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6万元,劳务费2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万元。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计划2021年12月25日全面完成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项目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全部到位,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资金到位80万元占资金计划80万元的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80万元占计划80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占计划22万元的100%,印刷费6万元,占计划6万元的100%,劳务费29万元,占计划29万元的10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万元,占计划23万元的100%,资金开支范围、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正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流程: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村(社区)居委会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112月30日,宝城镇村(社区)聘请代办员1人/村,保洁员4人/村,治安联防员2人/村,按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范围、职责、要求,及时完成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任务,确保了宝城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村(社区)整体安全、社会稳定、环境干净整洁。项目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0日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80万元占计划80万元的100%。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占计划22万元的100%,印刷费6万元,占计划6万元的100%,劳务费29万元,占计划29万元的10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3万元,占计划23万元的100%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时间计划任务进度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宝城镇通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项目实施,确保了宝城镇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村(社区)整体安全、社会稳定、环境干净整洁。上级服务群众机关满意度≧96%,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95%。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宝城镇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还存在专职管理人员能力水平有待提高,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个别地方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项目实施不准确、资金使用不够对路,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项目政策宣传不理想,群众满意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相关建议。

1、加排高素质的专职管理人员,提高项目实施的管理力度。

2、加强村组干部服务群众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水平。

3、进一步加大服务群众项目实施的检查力度,降低项目资金违纪违规率。

4、全面深入开展党群、干群一家亲活动,把村(社区)服务群众项目政策宣传到位,进一步提高社会和群众的满意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

2021年度)

主管部门(盖章):


实施单位宝城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0.0

80.00

80.0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80.0

80

8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0.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为党员群众办实事、解决难题,具体包括村(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各类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特困党员群众的帮助救助,便民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村(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类服务事项  

目标2: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通畅、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目标1完成情况:为党员群众办实事、解决难题,具体包括村(社区)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各类为民服务活动的开展,特困党员群众的帮助救助,便民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村(社区)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各类服务事项

目标2完成情况: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通畅、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分值)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10)

聘请管理人员

33人/村(社区)

33人/村(社区

10


质量指标(10)

聘请人员的办事率

≥98%

≥98%

8


时效指标(10)

群众需求事项的办理

及时办理

及时办理

10


成本指标(10)

服务群众经费投入

80万元

80万元

10


效益指标(40分)

效益指标(40分)

社会效益指标(10)

解决群众办事不出村

明显发挥

明显发挥

9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10)

为广大群众提供需求保障

长期

长期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群众满意度

≥95%

≥95%

9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6分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渠县宝城镇人民政府.XLS

(上传人:杨静;审核人:任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