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渠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渠县刘家拱桥水库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渠县刘家拱桥水库工程位于琅琊金马村境内的冷水河上游河段,枢纽及灌溉工程共涉及渠县6个乡(镇),2008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将其纳入了四川省农业发展上台阶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建设。该项目于2011年11月28日开工,水库枢纽工程于2019年9月25日完工,目前干支渠系正在实施中。该工程概算总投资35915.1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到位资金35915万元,已支付建设资金27643.61万元,结存资金8271.39万元。截至审计日,完成投资额33665.57万元,占计划投资的79.96%。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完成水利规划任务方面存在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农业灌溉配套建设未按期完成投资任务;二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面存在部分建设程序未履行到位;三是实施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履约不严禁、不合规、不到位的现象;四是项目资金筹集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账务管理不规范、个人借支工程项目资金长期挂账、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三、处理情况和建议
一是要求渠县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心按照批准的建设工期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工期计划,按照目标节点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争取早日建成投产达效;二是要求渠县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心加强建设项目相关法规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三是要求渠县水务局、渠县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心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加强项目档案的管理等,同时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职履约加强监管,确保水利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四是要求渠县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规范财务管理,对财务不规范、个人借支工程项目资金长期挂账等情况及时做好账务调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渠县审计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