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四川省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1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镇政府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既“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按照“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三农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镇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政协、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渠县岩峰镇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纳入渠县岩峰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岩峰镇党政办公室 3、岩峰镇党建办公室
岩峰镇财政所 4、岩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5、岩峰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6、岩峰镇综合执法办公室 7、岩峰镇社会治理办公室 8、岩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9、岩峰镇农业综合服务10、岩峰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11、岩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分别是1358.08万元、1358.08万元总计2716.1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分别是2104.75万元、2104.75万元总计4209.5万各减少746.67万元、746.67万元,收支分别减少54.98%、54.98%。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五保、伤残人员经费上划到县级部门,减少项目资金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35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1.69万元,占99.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万元,占0.4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44万元,占95.46%;项目支出61.64万元(决算录入误录项目资金61.64万元,实际项目资金264.26万元),占4.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别是1358.08万元和1358.08万元总计2716.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9.5万各减少746.67万元,收支分别减少54.98%%。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五保、伤残人员经费上划到县级部门,减少项目资金开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358.08万元的95.4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9.75万元减少783.31万元,下降60.42%。主要变动原因是优抚、五保、伤残人员经费上划到县级部门,减少项目资金开支。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8.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2.78万元,占42.91%;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4.4万元,占 0.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67万元,占8.95%;医疗卫生支出55.87万元,占4.11%;城乡社区(类)支出66.39万元,占4.88%;农林水(类)支出461.51万元,占33.9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5.47万元,占4.8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5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0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类)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4.4万元,完成预算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0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支出(款)死亡抚恤(项)2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40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3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支出(项)2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4.58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6.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4.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9.92万元、津贴补贴178.3万元、奖金15.9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68.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6万元、职工医疗费55.87万元、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103.67万元、住房公积金65.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42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9.22万元、印刷费7万元、咨询1.8万元、水费4.36万元、电费4.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万元,占1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镇上日常所需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4万元,下降16%。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10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会议和上级检查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39万元。比2020年支出25万元减少18.61万元,减少74.44%,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减少了的。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岩峰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21万元,比2020年399.42万元增加22.79万元,增加5.3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专项资金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岩峰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岩峰镇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镇上日常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岩峰镇固定资产644.3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6524平方米,原值594.08万元,通用设81件50.2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4个项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岩峰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10.外交(类)(款)(项)。
11.公共安全(类)(款)(项)。
12.教育(类)(款)(项)。
13.科学技术(类)(款)(项)。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
17.节能环保(类)(款)(项)。
18.城乡社区(类)(款)(项)。
19.农林水(类)(款)(项)。
20.交通运输(类)(款)(项)。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
23.金融(类)(款)(项)。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
25.住房保障(类)(款)(项)。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镇下设二级单位2个,其中:党政综合办事机构9个:分别是岩峰镇党政办公室,岩峰镇党建办公室,岩峰镇财政所,岩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岩峰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岩峰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岩峰镇社会治理办公室,岩峰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岩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岩峰镇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岩峰镇便民服务中心。辖区村组合并后有6个村民委员会、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镇总人口35423人,距离县城31公里。
(二)机构职能。
岩峰镇2021年认真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经济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21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政府机关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偿、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民政优抚、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岩峰镇社会稳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2021年,在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岩峰镇政府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各项工作安排,特别是2021年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保护补贴、政府公益性、涉军群体、扶贫公益性、五保、低保、优抚等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岩峰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三)人员概况。
现有人员编制数67人(含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34人,参公编制数3人,事业编制30人。2021年12月底在职人员71人。遗属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岩峰财政所年初预算安排1093.82万元,追加预算264.26万元,全年财政收入拨款1358.0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岩峰镇财政所本年支出合计1358.0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582.78万元,其中人大事务7.26万元,支出决算7.26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中行政运行522.98万元,支出决算为522.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万元,支出决算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万元,支出决算6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事务支出52.54万元,支出决算5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461.51万元,其中农村道路建设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水利支出3.99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完成预算100%;扶贫支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47.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农林水支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运行支出22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65.47万元, 支出决算为6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4万元,其中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121.6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15万元,死亡抚恤费支出28.52万元,决算为28.5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55.87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1.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3.9万元,支出决算为55.8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66.3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39万元,支出决算为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预算编制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2021年在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岩峰镇政府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本镇全体民众的政策引导,制定本镇的发展规划,为全镇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主动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渠县县委、县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各项工作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镇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人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攻坚、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2021年脱贫巩固任务的完成,及时保障人员、村组干部补助经费的发放,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五保、低保、优抚等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确保岩峰镇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1)目标完成。2021年年初预算绩效目标项目14个,预算调整绩效目标项目14个,当年完成项目14个,实际完
成情况均符合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编制准确。2021年度编制部门预算(调整后)总额2770.88万元,支出决算数完成预算的100%。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
2021年按财政年初下达的资金计划进度申请资金拨付,资金使用效果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2)动态调整。自实行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以来,我单位无支付业务异常提示和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预算情况。
(3)执行进度。2021年,上半年执行力度相对偏弱,下半年基本达到了实际支出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8.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358.08万元,完成预算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违规记录。2021年,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护工作经费40万元,聘请保洁人员25人,清运垃圾125次;质量指标:环境卫生率达到95%,保障了岩峰镇整体随时随地环保、整洁、干净 ;完成支出40万达到100%。
2、乡镇住读及扶贫攻坚工作经费40万,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乡镇住读、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确保了岩峰镇全员住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乡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乡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促进了党建工作开展,确保了清溪场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保障乡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促进了党建工作开展,确保了清岩峰镇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4、禁毒、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经费10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保障信访、安全维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5、安全生产监管经费3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消除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6、纪检工作经费3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完善机制体制,强化监督效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党风廉政风清气正。
7、乡镇关工委工作经费4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乡镇关工委工作正常运行,增强弱势群体的幸福感,确保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
8、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6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了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9、乡镇两代会及工作经费7.26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了乡镇两代会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两会顺利召开,把党和政府决定决议执行落实。
10、贫困村工作经费3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贫困村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脱贫任务。
11、非贫困村工作经费4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非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确保非贫困村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脱贫任务。
12、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45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乡镇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使镇全体党员思想觉悟得到提高,政治站位得到提升。
13、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95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岩峰镇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14、乡镇基层人防工作经费1万元,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要求,保障人防工作正常开展,确保人口疏散有序进行、加强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加强人防政策和人防知识培训,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人防观念和意识。
(三)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质量。
我镇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分,详见下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申报单位(盖章):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部门(单位)名称 | 岩峰镇财政所 |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资金来源(万元) |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年度主要任务
| 工资福利支出 | 按时按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 | 770.56 | 770.56 | 0.0 | 0.0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确保2021年度度正常办公需求 | 95.38 | 95.38 | 0.0 | 0.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按时足额发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7.88 | 227.88 | 0.0 | 0.0 | |||||
一般项目经费 | 推进各项工作支出开展 | 264.26 | 264.26 | 0.0 | 0.0 | |||||
金额合计 | 1358.08 | 1358.08 | 0.0 | 0.0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目标2: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3:保障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工作、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4:按时兑付村民的地力补贴、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了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目标2完成情况: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3完成情况:保障了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工作、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4完成情况:按时兑付了村民的地力补贴、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13分) | 打卡直发人员及个人补助经费 | 770.56万元 | 770.56万元 | 5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13分) | 保障公用经费支付 | 95.38万元 | 95.38万元 | 4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13分) | 支付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7.88万元 | 227.88万元 | 4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质量指标(13分) | 人员经费保障质量 | 高 | 高 | 7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质量指标(13分) | 项目经费使用合格率 | 100% | 100% | 6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时效指标(12分) | 经费保障效率 | 及时 | 及时 | 4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时效指标(12分) | 常规性工作完成效率 | 及时 | 及时 | 4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时效指标(12分) | 项目完成时效 | 及时 | 及时 | 4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成本指标(12分) | 人员经费 | 95.38万元 | 95.38万元 | 4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成本指标(12分) | 日常公用经费 | 95.38万元 | 295.38万元 | 4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50分) | 成本指标(12分) | 项目成本 | 264.26万元 | 264.26万元 | 4 | ||||
绩效指标 | 效益指标(40分) |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 群众投诉率 | 下降 | 下降 | 20 | ||||
绩效指标 | 效益指标(40分) | 可持续影响力指标(20分) |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 100% | 100% | 19 | ||||
绩效指标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10分) | 上级政府部门满意度 | ≥95% | ≥95% | 5 | ||||
绩效指标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10分)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4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 98 分 |
注:1.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2.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2.信息公开
(1)目标公开。根据部门预决算公开要求,绩效目标已经同时向社会公开。
(2)自评公开。按照2021年度决算公开要求,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与决算同时公开。
3.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
对于预算执行中预算完成和执行进度未完成任务,我单位在年终加强预算管理,使任务圆满完成。
(2)应用反馈。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2021年年初预算在6月末、9月末和12月末的执行进度进行自评和绩效分析,结论如下:
1.基本支出方面:我镇能按时间按进度完成各项支付,包含人员工资、医疗保险等社保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等,确保了我单位的基本运转。
2.项目支出方面:我镇能按照项目的使用范围和用途进行支出,但在上半年资金执行进度相对缓慢,下半年使用情况良好。
3.年中追加项目经费方面:均能按项目经费支出用途、范围及时使用。
综上,我单位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符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财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存在问题
1、预算调整按照上级财政安排进行调整,没有执行中期评估。
2、政府采购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差,没有按照采购计划与备份进行采购。
(三)改进建议
1、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知识,提高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水平,把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努力提高清溪场镇部门预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来年在预算调整前,及时进行绩效中期评估,为调整预算提供有力的评估依据。
3、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杜绝采购的随意性。
附件2
渠县岩峰镇部分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岩峰镇年初预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经费40万元、村服务群众经费95万元、村社区党建经费45万元、安全维稳专项经费10万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专项经费6万元、贫困村工作专项经费4万元,县财政局已批复.
具体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运行;
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资金申报40万元,批复预算40万元。通过对2021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40万元,到2021年12月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办公费支出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劳务费20万元,占计划20万元的100%,清运费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部门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部门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财【2019】6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决算》,针对2021年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1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运行”分为项目资金指标(1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9个二级指标和13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镇每个村社区每月聘请保洁人员25人;每年垃圾清运次数12次,环境卫生达标率达到100%;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40万元,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明细增强,上级主管机构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控制在40万元内,其中办公费10万元、劳务费20万元、清运费10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排,保障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正常运行,增强了弱势群体的幸福感。政策影响力持续有效,受益群众满意度明细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岩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运行”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了全镇的安全稳定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群众满意度95%,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认可度,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工作安排,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正常运行;
2,增强办事效率。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工作经费,资金申报95万元,批复预算95万元。通过对2021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95万元,到2021年12月底,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95万元,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工作经费支出95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印刷费15万元,占计划15万元的1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占计划20万元的100%,维修费30万元,占计划30万元的100%,劳务费30万元,占计划30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镇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便民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便民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财【2019】6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1年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决算》,针对2021年初“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镇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1年“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运行”分为项目资金指标(1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9个二级指标和16个三级指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开展为民服务活动4次,维护公共实施建设6次,为民维护公共服务验收率达到100%;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225万元,村民办事及时,便捷,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控制在95万元内,其中印刷费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维修费30万元、劳务费30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安排,保障了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正常运行,增强了弱势群体的幸福感。政策影响力持续有效,受益群众满意度明细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岩峰镇“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完善了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渠群众办事方便快捷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群众对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满意度95%,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工作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工作安排,保障(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工作正常运行;
2,确保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工作经费,资金申报45万元,批复预算45万元。通过对2021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45万元,到2021年12月底,乡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5万元,(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工作经费支出45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办公费支出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印刷费25万元,占计划25万元的10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占计划10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便民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便民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财【2019】6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决算》,针对2021年初“(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运行”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1年“(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运行”分为项目资金指标(1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9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每个村社区每月开展党员大学习讨论活动次数完成6次;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12次,党员干部思想觉悟明细提高,经费投入45万元,村民办事及时,便捷,收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控制在45万元内,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10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安排,保障了(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工作正常运行,增强了弱势群体的幸福感。政策影响力持续有效,受益群众满意度明细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岩峰镇“(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完善了(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制度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群众对(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满意度95%,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村)社区党建工作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工作安排,保障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工作经费工作正常运行;
2,确保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禁毒及安全维稳工作经费的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资金申报10万元,批复预算10万元。通过对2021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10万元,到2021年12月底,乡镇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办公费支出3万元,占计划3万元的100%,印刷费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差旅费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宣传费5万元,占计划5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镇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便民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禁毒、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便民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财【2019】6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决算》,针对2021年初“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镇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1年“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分为项目资金指标(1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9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禁毒及安全维稳涉及村{社区)个数10个,宣传禁毒及安全维稳标语宣传10副,设立投诉箱、信访箱10个,维护了社会治安,犯罪活动发生率明细下降;辖区村民安全意识增强,经费投入10万元,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2%。
成本控制在10万元内,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宣传费5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工作安排,保障了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工作正常运行,政策影响力持续有效,受益群众满意度明细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岩峰镇“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完善了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受益群众满意度92%,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群众对禁毒及安全维稳专项经费工作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乡镇便民服务运行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安排,保障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正常运行;
2,增强办事效率。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乡镇便民服务运行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乡镇便民服务运行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经费,资金申报6万元,批复预算6万元。通过对2021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6万元,到2021年12月底,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6万元,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经费支出6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办公费支出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电费支出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邮电费支出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印刷费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镇乡镇便民服务运行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便民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便民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财【2019】6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决算》,针对2021年初“乡镇便民服务运行经费”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镇乡镇便民服务运行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乡镇便民服务运行运行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1年“乡镇便民服务运行经费”分为项目资金指标(1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9个二级指标和18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镇每月开展为民服务活动6次,聘请管理员人数2人,工作人员到位率达到100%;全年工作开展圆满完成,经费投入6万元,村民办事及时,便捷,收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控制在6万元内,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安排,保障了乡镇便民服务运行正常运行,增强了弱势群体的幸福感。政策影响力持续有效,受益群众满意度明细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乡镇便民服务运行”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8分。岩峰镇“便民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完善了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制度建设,加快了政府服务群众进程,解决渠群众办事方便快捷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上级对乡镇便民服务运行群众满意度95%,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水平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乡镇便民服务运行工作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安排,保障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渠县财政局预算工作的要求立项和资金申报。
项目绩效目标:
1,保障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正常运行;
2,确保贫困村作顺利脱贫。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对照贫困村工作经费经费预定2021年12月25日完成,该项目实际均全部完成计划任务。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查阅贫困村工作经费台账,走访群众、代表了解情况,收集贫困村工作经费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查阅财政所贫困村工作经费运行经费预算、决算、账务,收集资金收支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资金申报4万元,批复预算4万元。通过对2021年岩峰镇项目绩效评价,总结项目绩效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4万元,到2021年12月底,贫困村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贫困村工作经费支出4万元,占计划的100%,主要用于贫困村工作方面开支。其中:办公费支出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印刷费2万元,占计划2万元的100%,差旅费1万元,占计划1万元的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镇政府设置了以镇长为组长,财政所为主的财务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复核、拨付、账务处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纪委、人大为主的财务监管小组,负责资金使用全程的监督、审核。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财政所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进行了规范的会计核算。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具体实施流程:镇贫困村工作经费按计划提出申请→报镇财政所复核→镇财务管理便民批准→镇政府法人同意→镇贫困村工作经费办实施→支付票据镇法人签字→镇财务监督便民审核(镇党委书记签字)→财政所进行账务处理。
项目管理和监管情况
岩峰镇政府项目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川财【2019】68号文件《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按照渠县财政局的工作安排,以年初《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为依据,通过查阅《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预算》、《渠县岩峰镇2021年部门决算》,针对2021年初“贫困村工作经费”涉及到的资金进行财务核实,通过查阅镇贫困村工作经费资料,找群众座谈了解情况,收集贫困村工作经费实际运行情况,按照年初“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申报表”的一、二、三级指标逐项调查、核实、对比,对岩峰镇2021年“贫困村工作经费”分为项目资金指标(1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40分)、满意度指标(10分)3个一级指标进行评价,3个一指标下共设9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通过细化逐项进行了评估。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涉及贫困村个数7个,扶贫对象的覆盖率达到100%,第一书记工作激情明显提高;促进贫困群众快速脱贫,经费投入14万元,村民办事及时,便捷,收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2%。
成本控制在4万元内,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
.项目效益情况:按照渠县人民政府等上级机关关于镇贫困村工作经费安排,保障了贫困村工作正常运行,增强了贫困群体的幸福感。政策影响力持续有效,受益群众满意度明细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评价小组收集汇总资料,分析核实情况,并采用实地考察调研、座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经综合评定,岩峰镇“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6分。岩峰镇“贫困村工作经费”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实现了岩峰镇社会安定、人民幸福,完善了贫困村工作经费制度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存在的问题
群众对贫困村工作经费满意度92%,
(三)相关建议
1.政策建议: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提高“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2.改进举措:加强贫困群众对脱贫工作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4 | ||||||||||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申报单位(盖章):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部门(单位)名称 | 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资金来源(万元) |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预算数 | 执行数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年度主要任务
| 工资福利支出 | 按时按标准发放职工工资及福利 | 770.56 | 770.56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确保2021年正常办公需求 | 95.38 | 95.38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按时足额发放 | 227.88 | 227.88 | |||||||
一般项目经费 | 推进各项工作支出开展 | 264.26 | 264.26 | |||||||
金额合计 | 1358.08 | 1358.08 | ||||||||
年度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总体 | 目标1:保障了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目标2: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3:保障了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工作、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4:按时兑付了村民的地力补贴、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 目标1完成情况:保障了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目标2完成情况: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目标3完成情况:保障了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维稳、安全生产、党代会、纪检监察、党建、住读扶贫工作、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目标4完成情况:按时兑付了村民的地力补贴、扶贫工作领域的各项资金,确保社会稳定、服务民生、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 ||||||||
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13分)
| 人员经费 | 770.56万元 | 770.56万元 | 4 | ||||
(50分) | 日常公用支出 | 95.38万元 | 95.38万元 | 3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27.88万元 | 227.88万元 | 3 | |||||||
项目经费支出 | 264.26万元 | 264.26万元 | 3 | |||||||
质量指标(13分) | 工作完成达标率 | 及时 | 及时 | 13 | ||||||
时效指标(12分) | 经费支付的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12 | ||||||
成本指标(12分)
| 人员经费 | 770.56万元 | 770.56万元 | 3 | 预算调整 | |||||
日常公用支出 | 95.38万元 | 95.38万元 | 3 | 预算调整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4.26万元 | 264.26万元 | 3 | 预算调整 | ||||||
项目经费支出 | 264.26万元 | 264.26万元 | 3 | 预算调整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增加
| 增加
| 9 | |||||
(40分) | (10分)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 提高
| 提高
| 10 | ||||||
(10分)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 改善
| 改善
| 10 | ||||||
(1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100%
| 100%
| 10 | ||||||
(10分)群众满意度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辖区工作人员满意度
| ≧96%
| 96%
| 4 | |||||
(10分) | (10分) |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5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8分。 | ||||||||||
注:1.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2.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
附件 |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监管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3 | 3 | 10(分)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 | 3 | 3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乡乡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乡乡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整体安全、社会稳定。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10分)
| 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次数 | ≧6次 | ≧6次 | 5 | ||
(40分) | 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率 | 100% | 100% | 5 | ||||
质量指标(10分)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 | 100% | 100% | 4 | ||||
安全生产隐患下降率 | ≧50% | ≧50% | 3 | |||||
安全培训达标率 | 100% | 100% | 3 | |||||
时效指标(10分)
| 达到发生安全隐患地时限 | 及时 | 及时 | 10 | ||||
成本指标(10分)
| 办公费 | 1万 | 1万 | 3 | ||||
差旅费 | 1万 | 1万 | 3 | |||||
印刷费 | 1万 | 1万 | 4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质量
| 提高
| 提高
| 9
| |||
(40分) | (10分) | |||||||
社会效益指标 | 消除安全隐患
| 提高
| 提高
| 10
| ||||
(10分) | ||||||||
生态效益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健全性
| 健全性
| 10
| ||||
(1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辖区内村民的安全意识 | 长期 | 长期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3%
| ≧93%
| 9
| |||
(10分) | 标(10分)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8分。 | ||||||||
注:1.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2.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
附件 |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项目名称 |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40 | 10(分)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 | 40 | 4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排保障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对环境保洁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专项检查,全力做好城乡结合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好“五乱”问题。确保辖区整洁卫生,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 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排保障整体环境环保、干净、整洁对环境保洁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专项检查,全力做好城乡结合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好“五乱”问题。确保辖区整洁卫生,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10分)
| 聘请环境保洁人员人数 | 25人 | 25人 | 5 | ||
质量指标(10分)
| 环境卫生达标率 | 100% | 100% | 5 | ||||
城乡环境整治率 | 100% | 100% | 5 | |||||
时效指标(10分)
| 垃圾处理率 | 及时 | 及时 | 5 | ||||
工作定期开展 | 及时 | 及时 | 5 | |||||
成本指标(10分)
| 办公费 | 10万 | 10万 | 3 | ||||
劳务费 | 20万 | 20万 | 4 | |||||
清运费 | 10万 | 10万 | 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干净整洁环境变得更好
| 全面
| 全面
| 9
| |||
(40分) | (10分) | |||||||
社会效益指标 | 整体环境保护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
| 10
| ||||
(10分)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造人居生活、生产环境
| 逐步改善
| 逐步改善
| 10
| ||||
(1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村民环境保护意识 | 长期 | 长期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9
| |||
(10分) | 标(10分)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8分。 | ||||||||
注:1.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2.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
附件5 |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项目名称 | 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5 | 45 | 45 | 10(分)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5 | 45 | 45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 按照村(社区)党建工作安排,保障各村(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10分)
| 开展上党课、党员教育活动次数 | ≧12次 | ≧12次 | 4 | ||||
(40分) | 开展党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次数 | ≧6次 | ≧6次 | 3 | ||||||
党建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3 | |||||||
质量指标(10分)
| 党建工作完成达标率 | 100% | 100% | 5 | ||||||
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觉悟提升 | 100% | 100% | 5 | |||||||
时效指标(10分)
| 工作定期开展 | 及时 | 及时 | 5 | ||||||
党建工作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
成本指标(10分)
| 办公费 | 10万 | 10万 | 4 | ||||||
印刷费 | 20万 | 20万 | 3 | |||||||
其他商品服务 | 15万 | 15万 | 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质量
| 提高
| 提高
| 9 | |||||
(40分) | (10分)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 提高
| 提高
| 10 | ||||||
(10分) | ||||||||||
生态效益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健全性
| 健全性
| 10 | ||||||
(1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信息共享及时性 | 及时性 | 及时性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9 | |||||
(10分) | 标(10分)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8分。 | ||||||||||
注:1.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2.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
附件5 |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项目名称 | 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95 | 95 | 95 | 10(分)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95 | 95 | 95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安排,保障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 按照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安排,保障了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正常运行,确保了各村(社区)安全、安定、道路畅通、环境干净优美、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10分)
| 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 ≧4次 | ≧4次 | 5 | ||
(40分) | 维护公共实施建设 | ≧6次 | ≧6次 | 5 | ||||
质量指标(10分)
| 为民维护公共服务验收率 | 100% | 100% | 5 | ||||
综治维稳安全工作完成达标率 | 100% | 100% | 5 | |||||
时效指标(10分)
| 办理群众需求事项 | 及时 | 及时 | 3 | ||||
维护公共实施的及时 | 及时 | 及时 | 3 | |||||
开展为民服务的积极 | 及时 | 及时 | 4 | |||||
成本指标(10分)
| 劳务费 | 30万 | 30万 | 3 | ||||
维修费 | 30万 | 30万 | 3 | |||||
印刷费 | 15万 | 15万 | 2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0万 | 20万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 改善
| 改善
| 9
| |||
(40分) | (10分)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 提高
| 提高
| 10
| ||||
(10分) | ||||||||
生态效益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健全性
| 健全性
| 10
| ||||
(1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信息共享及时性 | 及时性 | 及时性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9
| |||
(10分) | 标(10分)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8分。 | ||||||||
注:1.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2.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
附件5 |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项目名称 |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6 | 6 | 6 | 10(分)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 | 6 | 6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乡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本乡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乡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保障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确保本乡全体公民办事方便、快捷。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10分)
| 开展为民服务活动 | ≧4次 | ≧4次 | 4 | ||
(40分) | 工作开展完成率 | 100% | 100% | 3 | ||||
聘请管理员人数 | ≧6人 | ≧6人 | 3 | |||||
质量指标(10分)
| 工作人员到位率 | 100% | 100% | 4 | ||||
相关工作完成达标率 | 100% | 100% | 3 | |||||
村民办事方便、快捷 | 100% | 100% | 3 | |||||
时效指标(10分)
| 办理群众需求事项 | 及时 | 及时 | 3 | ||||
工作定期开展 | 及时 | 及时 | 3 | |||||
开展为民服务的积极 | 及时 | 及时 | 4 | |||||
成本指标(10分)
| 办公费 | 2万 | 2万 | 3 | ||||
印刷费 | 2万 | 2万 | 3 | |||||
电费 | 1万 | 1万 | 2 | |||||
邮电费 | 1万 | 1万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工作质量
| 提高
| 提高
| 9
| |||
(40分) | (10分) | |||||||
社会效益指标 | 工作成效影响时间
| 长期
| 长期
| 10
| ||||
(10分) | ||||||||
生态效益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健全性
| 健全性
| 10
| ||||
(1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为广大群众提供需求保障 | 长期 | 长期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9
| |||
(10分) | 标(10分)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8分。 | ||||||||
注:1.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2.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
附件5 |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单位(盖章):渠县岩峰镇财政所 | ||||||||
项目名称 | 贫困村工作经费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 | 4 | 4 | 10(分)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 | 4 | 4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贫困村脱贫工作开展安排,保障非贫困村脱贫工作正常运行,确保贫困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 按照上级机关关于贫困村脱贫工作开展安排,保障贫困村脱贫工作正常运行,确保贫困村按时完成脱贫任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分值)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10分)
| 贫困村个数 | 2个 | 2个 | 4 | ||
(40分) | 开展相关工作宣传时限 | 12月 | 12月 | 3 | ||||
工作开展完成率 | 100% | 100% | 3 | |||||
质量指标(10分)
| 扶贫对象的覆盖率 | 100% | 100% | 3 | ||||
工作人员到位率 | 100% | 100% | 3 | |||||
相关工作完成达标率 | 100% | 100% | 4 | |||||
时效指标(10分)
| 工作定期开展 | 及时 | 及时 | 3 | ||||
扶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时限 | 12月 | 12月 | 3 | |||||
驻村工作人员工作激情 | 及时 | 及时 | 4 | |||||
成本指标(10分)
| 办公费 | 1万 | 1万 | 4 | ||||
印刷费 | 2万 | 2万 | 3 | |||||
差旅费 | 1万 | 1万 | 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居民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
| 增加
| 增加
| 9
| |||
(40分) | (10分)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策影响率
| 提高
| 提高
| 10
| ||||
(10分) | ||||||||
生态效益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健全性
| 健全性
| 10
| ||||
(10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 改善人居生活、生产环境 | 改善 | 改善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 | 相关部门和单位及群众满意度
| ≧92%
| ≧92%
| 9
| |||
(10分) | 标(10分) | |||||||
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8分。 | ||||||||
注:1.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2.如果有多个三级指标,单个指标分值取平均数。即单个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个数。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