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岩峰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全力营造“人人参与、全民反诈”良好氛围,从反电诈工作的最末端发力,从紧盯涉及电诈的三类人员入手,预防和杜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确保岩峰镇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
一是清除“窝点人员”。从开展反电诈工作以来,岩峰镇结合县公安局反馈的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人员信息数据,全面摸排我镇出国境人员是否在缅北等国家和地区、是否从事涉及电诈工作、是否有前往缅北等国家和地区的计划。截至目前,岩峰镇共清除涉及电诈“窝点人员1人”,拦截劝返可疑窝点人员17人。
二是杜绝“两卡人员”。鉴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规律,国内“两卡人员”提供电话卡、银行卡及微信、QQ、抖音、支付宝账号等是境外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实施诈骗的重要途径,我镇重点从留守老人、在校学生入手,重点宣传出售、出租电信“两卡”和四类账号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和被处置的典型案例6场次。目前,岩峰镇已对“两卡人员”3人做出处理,目前再无新增“两卡人员”和出租、出售四类账号现象。
三是拦截“受害人员”。成立由镇派出所、镇综治办、各村(社区)村(居)民涉诈劝退联席办,根据县反诈联席办反馈数据,对正在遭受电信诈骗的受害人员进行及时劝阻,对一周内参与网络刷单赌博赌球等潜在重点电诈受害人员象进行及时告诫,形成电诈及时终止机制。全力推行反熊猫反诈APP,在潜在电诈受害人员的手机末端筑牢反电诈网络防火墙,目前,岩峰镇已完成反诈APP注册任务量的90.99%。
撰稿:覃小武,审核:廖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