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渠县农业农村局以撂荒地整治为抓手,大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站在保障粮食安全,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高度抓耕地撂荒治理工作。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是耕地撂荒治理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村集体经济具体组织实施撂荒地整治工作。
二是强化科学种植,提升单产效益。围绕集成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以推技术、提单产、增效益为目标,大力开展“水稻、玉米、小麦、大豆、马铃薯”五大主粮作物高产攻关行动,在农业科学种粮上下功夫,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生产有利可图。
三是落实补贴政策,鼓励自主复耕。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1年及1年以上撂荒的承包地,取消耕地地力补贴,并由集体经济组织下达复耕通知书并限期复耕,复耕后次年可恢复补贴发放;对连续2年撂荒的承包地且限期未复耕的,由村集体收回统一组织复耕。
四是培育经营主体,促进规模经营。鼓励种植大户流转撂荒地进行规模化经营,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对撂荒两年以上的耕地进行复耕种植粮食作物给予一定的补助。
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出水平。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交通、水务等涉农项目整合,对连片撂荒地实施项目全覆盖,改善耕种条件,提升撂荒地产出水平。
六是加大政策扶持,探索兜底开发。对撂荒较久,地力降低,复耕难度较大的连片撂荒耕地,加大县本级财政、涉农项目扶持,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开展兜底开发利用试点示范。
(拟稿:田竹君 审稿: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