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消费领域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打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和行政约谈的实施意见》(川市监发[2022]72号)的要求,经筛查核实全国12315热线平台渠县2023年四季度消费投诉数据,并经前期约谈并结合整改情况,现将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附件:2023年四季度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表.docx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6日
撰稿:宋祥柏;上传:陈伟;审核:李小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