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告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渠县审计局对渠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渠县2020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5月、8月,渠县财政局分别以渠财农〔2020〕35号、37号和64号文件下达渠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00万元,用于改善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项目建设等。2020年8月27日,渠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渠发改审〔2020〕107号、142号文件对渠县2020年批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项目概(估)算总投资3221万元,共分四个施工标段,该工程为第一标段,其建设单位为渠县乡村振兴局、施工单位为四川联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成都贝森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泰天顺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合同工期为180天,实际开工时间为2021年5月,竣工时间为2022年5月,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54740元;二是监理单位履职不够到位,施工现场未按设计施工;三是工程项目规模调整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四是项目未按期完工;五是拖欠监理费用246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依规做出相关处理。建议渠县乡村振兴局一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程序,杜绝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监理和工程进度款项,杜绝今后拖欠各项工程费用的情况发生;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结算管理,项目完工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提供结算资料,同时要提高结算编制精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渠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