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2019〕8号)精神,科学谋划、大胆探索、务实笃行,以绩效为导向,创新绩效评价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力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渠县财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全面覆盖、规范实施、确保质量、注重成效”的工作原则,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单位)、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全县绩效评价的内容、范围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并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积极推进全县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良好组织保障。
二是拓展评价范围。在预算部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56个部门整体、19个项目和2个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涵盖四本预算,评价总额56.16亿元。极大拓展了评价范围,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力度,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管理规范、绩效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在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满足;对管理不规范,绩效低下的部门和单位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压减相应预算安排,直至取消项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绩效问责。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进一步分类梳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下达限期整改知,要求各部门根据题清单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牢固树立绩效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