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和《渠县依法处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程五条规定》(渠府办(2016)1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天星街道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不乱占一寸土地,不违建一处房屋。
2.工作重点:加强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3.组织领导:街道办负总责,成立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建设执法队伍
4.部门联动:配合县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村组干部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全天候巡查
5.规范流程:严格完善各类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7.奖惩并行:擅自违法搭建、新建、改建、扩建等行为的,由街道办事处联合县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依法拆除,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奖励举报者人民币 200元,并为举报者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