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福镇】强化属地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来源:贵福镇
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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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典型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贵福镇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渠消指办24号)文件要求,集中开展消防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贵福镇党委、政府组织全体镇村两级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强调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及艰巨性,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会上镇长田世鑫强调,各村(社区)、办所中心及相关领导,务必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履职尽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联合执法,压实责任。贵福镇应急管理分管领导协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同属地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九小场所”在排查的同时向经营主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明确告知各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列举相关案例进行宣传。此次共计排查学校、敬老院、餐饮酒店、超市等行业40余家,经排查发现,镇上20余家超市、餐饮店、小加工场所均出现未配备消防器材或者消防材器过期的情况,经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问题隐患清单,要求其及时整改并不定期开展回头检查,如问题依然存在,将下发《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未配备消防器材或过期的经营主体已经按照要求更换、配备消防器材。

  撰稿:杨涛,审核:田世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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