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渠县防止返贫致贫帮扶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乡振发〔2023〕142号)文件要求,根据当年四川省防止返贫监测标准,结合监测对象家庭具体风险点和当年收支情况,对该户家庭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农旅结合、农产品销售等进行适当性生产补助;对“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存在问题,从而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短时间内又无法解决的,给予适当补助,现就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监测户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布(8人)。
渠县农业农村局巩固股:0818-7101833。
渠县定远镇2023年度防止返贫致贫帮扶基金补助名单.xlsx
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
上传:王小成,审核:覃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