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信访局2022年预算编制的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渠县信访局是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等工作的政府内设部门,内设信访接待中心、办公室、督查督办股、办信股。并设有渠县人民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渠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反映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形势、筛选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级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向各地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将办理情况回报交办机关和领导。三、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和队伍,培训信访干部;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经验,提出信访和群众工作责任追究意见。
(二)人员构成情况
信访局共有编制25个。其中行政编制13个,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10个。在职公务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7人,实际财政供养人员22人。有遗属2人,退休8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广告宣传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信访投诉平台运行工作经费、到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专项经费、渠县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工作经费等共3个项目。
二、 收入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入预算321.83万元。全部系财政拨款321.83万元。
(二)2022年收入预算比2021年预算收入增加88.98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入人员8名及正常调资增加93.68万元,减少一个项目资金,减少4.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296.33万元:
渠县信访局基本支出296.33万元,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3.6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8名及正常调资增加所致。
(二)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25.5万元,具体项目是:
主要项目是信访投诉平台运行工作经费11.5万元、到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专项经费5万元、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工作经费9万元等共3个项目。
本单位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比2021年减少4.77万元,系项目减少一个。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0个,预算资金0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六、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合计25.14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费、日常维修费、网络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渠县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
八、“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xlsx
渠县信访局2021年预算编制的情况说明.docx
信访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信访局2022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