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渠县人民政府信访局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反映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形势、筛选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级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向各地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将办理情况回报交办机关和领导。(三)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和队伍,培训信访干部;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经验,提出信访和群众工作责任追究意见。??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着力源头防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法制宣传。2017年来,我县结合“科技文化三下乡”、纪检院坝行群众诉求面对面、信访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宣传《信访条例》和四川省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印制《信访漫话》信访宣传口袋书10000余册,通过县、乡两级信访接待窗口发放给信访群众,有效宣传普及了信访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依法、有序、逐级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二是强化矛盾排查。针对今年重要敏感时段较多的实际,我们扎实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县信联办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渠信联办〔2017〕8号),对全县突出矛盾纠纷开展了定期或不期排查化解工作,对企业改制、城乡建设、拆迁安置、劳动社保、复退军人、民政救济、涉法涉诉、干部作风等易引发的信访问题为重点,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全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76件,全部实行台账管理,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主动化解矛盾,妥善协调处理了部分征地补偿、城镇拆迁改造等一大批突出问题,当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91%以上。三是强化领导接访。在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实行每天有1名县级领导在县群众接待中心接待来访群众,3月22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县委、县政府领导接访工作的通知》(渠委办发〔2017〕26号),对2017年县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进行了安排。5月2日,根据省、市要求,县信联办于又对领导接访工作进行了调整,从5月至11月每个工作日安排了1名县委、县政府领导接待来访群众。今年渠县县级领导接待来访群众213批345人次,现场化解15件。四是强化制度完善。坚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今年共召开信访联席会议6次,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15件。五是强化秩序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信访秩序,我县继续开展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由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今年我县对违法上访人员依法训诫7人次,依法行政拘留6人,达到了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 着力事要解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一是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今年我局通过及时交办、查办每件信访案件,千方百计地提高初信初访问题的办结率,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二是加大了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力度。县信联办对排查出来的33件信访突出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渠县县级领导分工及联系片区情况,分别以渠委办发〔2017〕 31号、91号,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时限,当前已化解27件,化解率达81%。三是高质量完成了上级交办信访案件。今年中央、省、市交办到我县信访案件共20件,现已全部按期化解,化解率达100%,息诉息访率90%。四是主动化解网上信访事项。今年我县建立健全了网上信访投诉平台,引导信访群众更多地通过网上反映诉求,切实减少了群众信访成本。同时完善了网上投诉工作规则,规范业务流程,使网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今年我县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质按量办结国家网投121件,人民网网民留言56件,息诉息访率为100%。五是强化了复查复核工作,切实做到信访问题“案结事了”。今年我县收到信访事项复查申请8件,已复查答复6件,通过复查化解1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件。六是认真开展“四无”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市信联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到省集访、无到市重复集访”的要求,扎实开展“四无”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京非访、到省集访、越级上访明显下降。今年来,进京非正常上访7人次,全面完成了市信联办下达的创建任务。
3. 着力重点时段,抓好敏感时期工作。今年大事要事多、重大政治活动多,我局积极做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一带一路峰会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一是抓好好源头稳控。对排查出来可能进京到省到市上访的人员列为重点对象,确定专人进行稳控,采取“人盯人、多对一”等办法,实行多人次24小时监控,确保不脱离视线。二是抓好了对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负责牵头组建了驻京、驻省、驻市值班劝返工作组,专门负责劝返在此期间到京、到省、到市上访人员。同时组建了渠县火车站、汽车站劝返工作组,加强了对本地区车站码头的巡防布控,及时发现并劝返准备进京到省上访人员。据统计,全县在车站码头成功劝返准备越级上访人员24批27人次。三是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在各级“两会”期间,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于每天下午4点左右将本辖区和本系统的信访情况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严格实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
4. 着力党的建设,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习一做”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教育。进一步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按期召开“三会一课”,将党的建设贯彻于整个和群众信访工作,真正做到了分党分忧、分民解难。二是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开展“廉洁大教育、作风大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全局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纪律观切实增强,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两个责任”全面深化,制度机制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彰显“个人干净、班子过硬,队伍良好”新形象。三是持续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我局结对帮扶渠县北乡云丰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局干部职工与该村16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采取送资金、送技术、送信息等方式,精准帮扶贫困户脱贫致富。2017年我局帮扶对象有9户脱贫,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
5. 扎实抓好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信访工作责任落实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扎实开展信访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渠委办发〔2017〕91号)这一主题,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头头”,形成了全县上下“一盘棋”的工作合力,取得了近几年来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最好成绩,实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六个确保”工作目标。
二、部门概况
渠县信访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渠县信访接待中心)。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干部15人,工勤人员1人。内设信访接待中心、综合科、督查督办科、办信科。并设有渠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局、渠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渠县信访局本年收入合计2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渠县信访局本年支出合计2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万元,占94%;项目支出12万元,占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218.5万元、217.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23万元、21.23万元,分别增长11.33%、10.8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23万元,增长10.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49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9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9.25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1.68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7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7年支出决算为20.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支出决算数为1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信访维稳的公务接待减少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由于公车改革,已交由统一的公车办管理。故2017年无公务用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3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信访局来我县督查工作、其他县信访工作交流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6万元,增长22.86%。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渠县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82万元,比2016年减少6.97万元,下降11.8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渠县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渠县信访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48.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目标管理有所欠缺,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三是在人才管理和科技改革方面还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后尽量弥补和完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18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渠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项目决策 | (10分)科学决策 | 必要性(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政策完善) | 5 | 4 | ||
(10)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项目管理 | (7分)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2 | |
(特性指标70分)项目绩效 | (20)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4 | ||
(50分)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0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1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97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