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渠县公安交警连续查获多起严重超载大货车
来源:达州日报
发布日期: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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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做好夏季事故预防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渠县公安交警在辖区重点路段持续开展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查重型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

  连日来,渠县公安交警在辖区设立临时卡点,对过往车辆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的过程中,连续查获多起严重超载大货车。其中,赵某、宋某飞、邓某尚先后驾驶货车行驶至204省道,因涉嫌超载被临时执勤卡点的执勤民警拦下。经查,赵某驾驶的川SD***2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31吨,实载87.74吨,超载183.03%;宋某飞驾驶的川SB***7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31吨,实载94.32吨,超载204.25%;邓某尚驾驶的渝DT***6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31吨,实载90.32吨,超载191.35%。随后,民警现场对超载货物进行卸载,消除安全隐患,对赵某、宋某飞、邓某尚超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3名驾驶人均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渠县公安交警提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超载容易引发车辆制动装置失灵、发生爆胎等险情。为了你和他人安全,切勿超载运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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