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农村局】严打禁渔违法行为禁渔执法成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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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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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保护渔业资源的健康发展,引导和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管,杜绝非法捕捞的良好氛围,结合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7月8日上午,渠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在渠县天星街道东昇购物广场、战备码头组织开展了“渠县十年禁渔宣传暨成果巡展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渠县近些年禁渔良好业绩,集中展示县公安、市监、渔政的典型案例和打击非法捕捞各部门联动的重要举措等,并开展非法捕捞工具集中销毁活动。

  上午8时,在销毁现场,随着渠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谭国宣布集中销毁开始,执法人员通过分解、拆卸,锤击等方式将非法渔具网具进行集中销毁,组织挖机进行彻底碾压、粉碎,防止渔具网具再次流入社会。

  2024年“禁渔期”以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000余份,开展联合执法11次,出动执法人员190余人次,巡查航程500余海里,打击非法捕捞行政立案10起,行政处罚12人,罚款2.56万元,收缴地笼10条、刺网19张,鱼竿40余根。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在沿江各乡镇码头、农贸集市等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讲解涉渔法律法规,识别禁用渔具,让群众了解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非法捕捞带来的严重后果,提高群众对“十年禁渔”工作知晓率,进一步形成不敢捕、不想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阶段,我们将持续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执法成果,保持执法巡查常态化,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大宣传力度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巡查力度,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休闲垂钓执法监管,坚定不移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拟稿:陈江,审稿: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