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达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市财监督〔2024〕21号)文件要求,渠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维护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二、检查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三、检查对象
根据财政局安排部署,确定渠县拱市乡人民政府、渠县静边镇初级中学、渠县清溪场镇中心卫生院、渠县康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为此次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一)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渠县财政监督检查局李菊
联系电话:0818-7322658
联系地址:渠江街道工农街28号渠县财政局808室
渠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