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司法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调解力促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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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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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渠县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主线,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党建人民调解”的方式,运用乡村振兴、党员“双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指导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延伸下沉服务深度,提升矛盾化解力度,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力求让基层党组织成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前沿阵地,实现“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统筹阵地建设,增强调解合力。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调解”的工作思路,以应建尽建、全面覆盖为目标,全县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63个,培养人民调解员3054人,形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人民调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司法所成立专业调解工作室,党员带头接访、直面群众,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宣传、服务全覆盖,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5000余次,成功化解各类矛盾2001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调解质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指导专业调委会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中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干部入驻三级社会治理中心、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大提升;积极吸纳基层司法所辖区内村(社区)两委成员、社会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党员干部、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的老党员,成立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每年渠县司法局组织对乡镇和辖区村社人民调解员开展2次培训。遴选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律师组成人民调解“攻坚队”,全程跟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聚焦机制建设,激发调解活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形成“党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模式,通过在服务中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头雁作用,走访摸排发现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调解与宣传融合机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整理汇总典型案例,广泛用于日常宣传,做到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相融合,真正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预防一批。

  拟稿:尹娟,审核:陈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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