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县纪委监委2024年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整治工作要求,8月21日,县民政局组织召开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会上,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对《渠县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介绍了目前全县低保现状,讲解了此次低保专项整治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时间节点,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在对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整治过程中,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结合市、县文件要求对低保享受人员进行认真梳理,核查比对,结合低保人员的家庭实际情况,严查违反政策原则,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明显有失公平,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低保范围的问题。同时,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对特殊情况各乡镇(街道)进行阶段性汇总并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后决定,不能因清理政策尺度把握不到位,引起其他矛盾纠纷,切忌简单粗暴。乡镇(街道)要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为契机,广泛宣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审核人:田文俊;作者:段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