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救灾,备灾。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发展队伍,强化管理。为逐步壮大我县红十字会工作力量,积极发展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分期分批建立基层红会组织。对渠县人民医院,渠南卫生院等已建成的基层红会组织,在巩固完善中,督促强化了红会活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阵地建设。今年来新发展基层组织8个,会员148名,红会志愿者142名,使我会组织工作进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为推动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4月13日、4月20日、5月8日、11月19日,我会组织骨干深入贵福镇石桥村,县人民医院,东方医院积极开展红会法的宣讲,防病普及、健康教育、防治艾滋病、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及遗体捐献等知识的宣传,出动医务人员30人次,义诊、义检群众810人,发放宣传单6100张,宣传手册1000余册。健康咨询770人,现场开展了心肺复苏急救演练,聘请了县人民医院李阳主任进行培训。县红十字会会长余松明同志,秘书长刘志勇同志在培训会上就红十字会相关知识分别进行了详细宣讲,深受干群好评,扩大了红会的影响力。2017年成功入库造血干细胞2例,器官捐献登记1例。
3.精准扶贫、改善民生。精准扶贫稳步推进,我会按照上级红会要求,利用“博爱家园—精准扶贫”项目,在去年完成贵福镇石桥村应急避险广场的同时,挤出资金13000元,完善了村级卫生室的硬件建设。积极配合县卫生执法大队,参与石桥村2017年扶贫规划,主动深入帮扶贫困户家中,详细制定脱贫计划,利用生计基金,采取支部+专业户+贫困户的增收模式,提供周转金10万元帮助李全文、李杰、赵志元、黄中英、晏伦琼、李治蜀、刘建成、贾其政、李加明、李双全等10户贫困户入股发展养猪业,效果十分明显,每户已年分红1000元。2017年3户贫困户实现了增收如期完成脱贫。开展了“博爱家园—精准扶贫”项目各项培训,项目管理及骨干培训5期63人次,社区培训6次386人次,应急救护技能培训4次263人次,提升了村民的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4.积极募捐、实施救助。积极开展人道救助。今年以来我会开展了“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看望慰问了贵福镇石桥村困难群众、涌兴镇敬老院孤寡老人、东安乡五保老人、渠江镇困难学生、渠县环卫所干部职工。截至目前共发放现金、家庭包、衣服、棉被、大米、食用油、药品等救助款物9.91万元。上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及重特大病患者16例。已得到救助白血病患者2例6万元,重大病患者3人9000元,帮助他们解决了实际困难。
5.为民所需、志愿服务。为做好渠县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和救灾工作,充分发挥渠县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在救灾、救援、救助、应急处置中的积极作用。目前有志愿者323多人,成员分别来自各行各业,有医生、教师、企业法人、律师、政府职员、心理专家、潜水、无线电爱好者等。2017年共出勤人数1863人次,总任务数165次,搜寻走失人员30人,溺水打捞13人,摘取马蜂窝178次,大型活动保障13次,地震救援2次,总出勤时间1126小时。11月19日渠县红十字蓝天救援队通过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申请到了黄手环1000份,在渠县万兴广场举行“爱心黄手环,温暖回家路”黄手环发放公益活动。该黄手环内置卡片内将登记有家属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一旦遇到老人走失,通过该黄手环可很快与家属联系上。如果纸条丢失,还可扫描手环上的二维码也可获得老人、家人、志愿者的联系方式,展示了渠县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的良好风采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二、部门概况
渠县红十字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渠县红十字会本年收入合计4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渠县红十字会本年支出合计4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4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4万元,下降41.7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4万元,下降41.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5万元,占89.93%;医疗卫生支出1.89万元,占4.46%;住房保障支出2.38万元,占5.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7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落实单位内控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实施了公务用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2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9万元,增长463.75%,主要原因是接待工作量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渠县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7万元,比2016年减少6.34万元,下降41.6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渠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渠县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42.4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二是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内控制度、财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二是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