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渠县民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纠治违规办理城乡低保问题。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为重点,全面清理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将不符合条件的群众违规纳入低保问题。
(二)纠治救助办理腐败作风问题。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不按规定受理、超时限办理、未书面告知等程序不规范、不到位问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在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中,吃拿卡要、贪占截留救助资金,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违规发放社会救助资金问题。为服刑和死亡人员超期发放救助资金等动态管理不及时问题。
(四)社会救助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达州市渠县渠江街道人民街40号,渠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邮政编码:635200)。
举报电话:渠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818-7204677。
监督电话和邮箱:渠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818-7283053,电子邮箱:510480108@qq.com。
三、其他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监督并提供问题线索,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渠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3日
(审核:田文俊,上传:段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