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实】渠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公租房第二批次暨新就业无房职工实物配租方案
来源:渠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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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难题,我办于2023年7月启动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程序,我县新就业无房职工通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渠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渠府办〔2023〕81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渠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会审、公示,最后确定93户无房职工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保障对象。为确保配租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配租方案如下: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为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未满5周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共计93户。

二、配租房源

本批次作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房源为科华 f 君悦湾、迎宾一号B区、科华 f 南城印象等楼盘配建公租房,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每套面积约为50平方米,配租房源共计93套。

具体为:

科华 f 君悦湾:
14-1-29-5,14-1-2-6,14-2-4-5,14-2-8-5,14-2-10-5,           14-2-12-5,14-2-13-5
迎宾一号B区:
 1-1-1,1-1-2,1-1-4,1-1-5,2-1-2,2-1-4,2-1-5,11-1-3,    11-1-4,11-1-5,11-2-3,11-5-4 ,11-21-5,11-26-5,11-28-5,  11-3-6,11-13-6,11-14-6,11-21-6,11-24-6
南城印象:
4-1-2-4,4-1-5-4,4-1-6-4,4-1-8-4,4-1-9-4,4-1-10-4,         4-1-11-4,4-1-12-4,4-1-13-4,4-1-14-4,4-1-15-4,4-1-16-4,4-1-19-4,4-1-20-4,4-1-21-4,4-1-22-4,4-1-23-4,4-1-24-4,4-1-25-4,4-1-26-4,4-1-29-4,4-1-30-4,4-1-31-4,4-1-4-5, 4-1-8-5,4-1-9-5,4-1-10-5,4-1-11-5,4-1-12-5,4-1-13-5,   4-1-14-5,4-1-15-5,4-1-18-5,4-1-19-5,4-1-20-5,4-1-21-5,4-1-22-5,4-1-23-5,4-1-24-5,4-1-25-5,4-1-28-5,4-1-29-5,4-1-30-5,4-1-31-5,4-1-1-6,4-1-2-6,4-1-5-6,4-1-6-6,       4-1-7-6,4-1-9-6,4-1-11-6,4-1-12-6,4-1-13-6,4-1-14-6,  4-1-17-6,4-1-18-6,4-1-19-6,4-1-20-6,4-1-21-6,4-1-22-6,4-1-23-6,4-1-24-6,4-1-25-6,4-1-28-6,4-1-29-6,4-1-30-6

三、价格标准

以发改局定价为准。

四、配租原则:

1、配租房号一律以公开抽签方式确定。

2、配租对象取得配租资格后30日内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3、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将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五、配租流程

1、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住保办领取抽签入场券。

2、确认身份: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及入场券进入会场确认抽签人身份。

3、抽取选房顺序号:按照入场券顺序号抽取选房顺序号

5、抽取房号:按照选房顺序号抽取配租房屋的房号,并逐个登记后由抽签人签字确认。

5、凭房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县住保办缴纳相关费用、签订租房合同,凭合同到公租房小区物管处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及相关资料。

六、时间地点

本次配租活动,在渠县住建局5楼大会议室进行。

时间:2024年1月26日 下午15:00

七、注意事项

1、因场地限制,每个申报家庭仅限一人参加抽签仪式,申报人因故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其家庭成员代为参加。

2、参会人员不得高声喧哗或无理取闹,必须遵守会场秩序。

3、抽取顺序号和房号时,每次只能抽取一个号码,严禁弄虚作假或重复抽取。

4、抽签过程全程接受公众监督,对抽签过程有质疑,抽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5、所有入住家庭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不服从管理或不遵守管理规定者,将取消其配租资格。

6、配租对象对分配的小区、户型和楼层不满意,拒绝或放弃入住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名单附后)

 渠县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