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办理政策
来源:渠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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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规定,申请低保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渠县户籍;

  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标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我市现行城乡低保标准为788元、580元);

  ③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

  02如何办理低保

  低保是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评定低保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考量、应保尽保原则,情况复杂的可以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处理。

  ①向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安e达”APP或微信小程序提出线上申请。

  ②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填写《达州市社会救助申请及授权书》,申报家庭成员及收入财产等情况,签署授权核查手续;(属低保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近亲属的,应当如实说明情况,履行单独备案手续。)

  ③乡镇(街道)受理后,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对、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④公示: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村(社区)公示。

  ⑤确认:公示无异议,乡镇(街道)集体研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确认同意,低保金从确认同意之日下月起发放。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⑥长期公示:对符合条件纳入低保的对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网络平台长期公示。

  ⑦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条件,但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规定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的,可以按程序申请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03低保金如何发放

  低保金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打卡直发”,渠县采取补差的方式:

  ①补差发放:家庭低保金=(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收入)×家庭共同生活人数。如:一个城市低保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有3人,核定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为560元,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788元,该家庭每月领取低保金=(788-560)×3=684元;一个农村低保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有3人,核定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为360元,现行农村低保标准为580元,该家庭每月领取低保金=(580-360)×3=660元。

  ②低保救助金在审核确认的次月开始发放,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③低保金不同于低保标准,低保标准是评定低保的“参照线”,低于此线可以纳入,高于此线则不予纳入。低保金是实际发放的金额,需要扣减家庭收入,一般会低于低保标准。低保标准调整后,需要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生活状况等变化情况,确定是否调整低保金。

  ④低保实行定期复核、动态调整机制,经复核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不再符合条件的,根据情况决定减发、增发或停发低保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如实报告,严禁隐瞒骗取、强行索要低保待遇。

  咨询监督电话:0818-7204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