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为切实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确保“三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面向全县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望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依法依规投诉举报并提供问题线索,我单位将认真受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问题。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三资”经济合同问题。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三)农村集体“三资”债务问题。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
(四)农村集体“三资”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五)农村集体“三资”对外投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资产、资源入股、合作其他经营主体等对外投资活动中管理混乱、不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约定收益显失公平、未按时收取收益并及时入账、对超期的应收收益不催收、对资金风险不设“防火墙”、违规出借资金、资产的行为。
二、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监督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818-7101566;投诉举报邮箱:823495054@qq.com;投诉举报地址:渠县东城宕渠大道西路3号(渠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
三、投诉举报受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四、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8日
(上传:邓人铭;审稿:代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