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渠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渠县人民政府渠南街道办事处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的报告
来源:渠县人民政府渠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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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2024年,渠南街道党工委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的《中共渠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县府办印发的《渠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锚定“1338”发展战略,紧扣“晋位西部百强、奋进全国百强”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理念,积极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较好实效。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工程。根据县法委《渠县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将“八五”普法及“法律七进”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程,以夯实民众基础,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来倒逼、提升、检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年初街道工委研究制定了《渠南街道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二是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贯彻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制度。三是抓“关键少数”,以街道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为重点,制定了学法计划,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专门培训班等形式对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其中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培训12次。完善了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落实了街道党政机关学法普法责任清单。四是开展了“法治渠县”一月一主题活动。五是实施了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法治素养“强基工程”,压实了村(社区)班子成员法治宣传责任。六是针对城区征地、房屋拆迁等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了法治宣传队送法到社区、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到社区、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社区,以案释法等措施。法治宣讲队深入社区共举办干部普法培训班10场次,培训社区干部职工200余人次。七是利用重点时间节点,加强对宪法及民法典等专项法律的宣传力度。开展了“3·15”、“6.25”、“6.26”及“反电诈”、“12.4”宪法宣传周等各项专项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八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在线学法及考试,参考率为100%,优秀率为95%以上,极大地提高了全街道办领导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干部队伍基础。

  (二)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建设。一是按每个网格由1名街道干部+1名民警+1名法律顾问+1名社区干部+1名网格员组建了网格保平安工作组,负责本网格区域内问题诉求收集、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上报及协调处置,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组建了街道办及村(社区)常年法律顾问组,指导村(社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建设了1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并有效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扎实推进基层综合治理。在社区设立了“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综治工作站。开展“和谐社区”、“平安社区”、“无毒小区”创建工作;各社区制定依法治理规划,完善管理制度,把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实现了2024年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任务。“法律明白人”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调解纠纷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区法治环境。

  (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落实了《渠南街道重大决策执行制度》,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申报、制定、公告、备案、签发、印发的程序。全年没有不合法不规范性文件现象。二是全面推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党政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启动前咨询法律顾问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年交法律顾问审查3件。三是贯彻了《达州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办法》,组织街道部分职工旁听1场次。四是推行了政务公开,增强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五是根据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划分,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规范执法程序。在选人用人方面坚持法治标准,择优提拔任用法治素质高的人才充实中层干部队伍。全年街道办事处级各部门没有发生过行政被诉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积极化解群众信访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落实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明确了重点案件街道领导挂包、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二是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杜绝群体性上访。今年稳控化解了历史遗留老上访2件。三是充分发挥顾问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法治宣传及纠纷调处作用。2024年律师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处3件。四是积极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2次200余人次,提高基层调解员化解纠纷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五是充分发挥了网格保平安工作组作用,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六是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发挥“多元化解”机制的作用。各级化解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130件,没有“民转刑”命案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方式有待发掘,市民的法律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极少数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提升,没有真正把依法行政、依程序执法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三是街道办事处直属各单位、各村(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水平不平衡。

  三、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调整充实了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道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街道工委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街道办主任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村(社区)党委(支部)书记全面抓好本社区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细化了责任清单,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注重统筹谋划,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专题研究、周密部署,适时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发展工作同部署。制定了年度“八五”普法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实施意见以及“法治渠县”一月一主题活动实施意见。街道工委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季度的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利用政务公开网、先锋网、村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对群众办事申报材料、办事程序等内容进行公示,不断促进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水平,促进了城区的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导和考核。党工委除整体部署、加强督导外,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践行了《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开展了街道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述廉工作,推行了村(社区)干部年度述法述廉。一年来,认真落实《渠县法治指数考核细则》,全体干部完成了年度线上学法考试,没有出现班子成员违法违纪案例,街道办也没有行政被诉案件,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任务,通过了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相关检查和考核。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5年是县委“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渠南街道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1338”发展战略,锚定“晋位西部百强、奋进全国百强”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及培训。一是抓住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政府良好形象由干部队伍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规来体现,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执政能力,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才能塑造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继续夯实群众法治基础。三是加大对法治宣传经费投入,积极改善法治宣传必备的通讯、交通工具,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尊法学法守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探索市域社会化治理科学体系。一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全面依法治理中基础作用;二要继续加强社区警务团队和法律顾问团队建设;三要加强村(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四要在社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评先奖优活动,以先进带后进,推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建法治街道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为民,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加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才能更好地赢得民众支持和理解。一是加强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或可以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创新方法,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找准切入点,打好法治工作基础;寻找落脚点,解决依法行政难点问题。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思考政府职能转变及体制改革等前沿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政府建设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和政府形象。在新的工作起点上,我们将紧扣县委“1338”发展战略,锚定“晋位西部百强、奋进全国百强”的总体目标,凝聚共识,齐心协力,为实现“晋位西部百强、奋进全国百强”的总体目标贡献渠南力量!


                                               中共渠县渠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渠县人民政府渠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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