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具体安排部署,坚持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抓手,以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为准则,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统,规范统计行为,加大统计监督,营造法治氛围,理顺统计关系,净化统计环境,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是强化法治理论武装。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推动,持续树立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法律法规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将依法行政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二是履行法治建设责任。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和局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聚焦防治统计造假等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三是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坚持推进局党组和中心组学法常态化、坚持推进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2024年,局内党组学法9次,中心组学法4次,职工集中学法5次,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发挥法治对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
一是订计划,统筹推进普法。制定了《渠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渠县统计局依法治县2024年工作要点》以及《2024年度统计普法依法工作要点》,压紧压实统计普法责任,并严格按照《渠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2021—2025年)》,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和统计法律宣传工作,让统计法治成为干部职工的思维方式和行动习惯。二是强汇报,坚持高位推动。及时向县委政府汇报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全力推动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示范带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带头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26个不得”——统计法律底线》系列视频。
(三)坚持依法行政,理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落实《达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党政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政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清理并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和文件,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用好法治账图,结合职能职责和单位实际,确定岗位27个;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3册;绘制岗位法治导图35张。通过创建和实施“账图模式”,将法律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律责任,强化了权从法来、事由法定、人必依法、岗必依法,有效推动了职工学法,提升了单位守法。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按时公示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并在公示完成后报送县司法局备案。同时根据《关于公布〈渠县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渠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本)〉的通知》等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文件,我局涉及行政处罚3项,行政奖励7项。三是强化工作督导。推动建立行业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度,在部门设立专业统计岗位,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增强行业监督意识,切实把“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责任落到实处,发放了风险提醒敦促函8封,敦促主管部门切实履职尽责。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推进763片区统计站管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专业人员为成员,定期到所属片区开展统计业务指导、督促,推动统计业务能力和基层基础整体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参与省、市统计局举办的执法骨干培训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证备考工作,并派发了统一的备考资料,争取提高统计执法证件考取通过率。同时与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等部门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协作的工作机制,印发了《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印发《2024年渠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各专业、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自查,立行立改,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已对1家房地产、1家建筑业、3家商贸、2家服务业、2家劳动工资单位、2家工业、能源企业、1家科研企业、2个固投项目共14家企业(单位)进行了数据核查和统计监督。同时在核查过程中使用统计执法监督流程,确保数据核查工作也行为规范、过程严谨、结果可靠。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对26家工业、22个投资项目、8家服务业开展检查并按要求核减基数,“双随机、一公开”对1家工业、4家商贸企业进行统计基础、依法报数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汇报省“1+3”执法检查工作,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顺利配合省统计局完成对我县工业、服务业、固定投资项目前30强的检查任务,县委、县政府与县统计局分别印发《渠县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股室)、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并按时上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报告》,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按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报告。
(五)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一是抓学习,研究新修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规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知识储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局内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4次,发放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资料数量3000余份。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培训+测试等方式,开展统计法治知识进党校、进部门、进企业、进电台等共计50余次,在2024年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以及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开展了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为题的专题讲座,全县共185名干部参加培训。二是抓教育,锻造过硬本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等文件及精神的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常态化对新招录公务员、乡镇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干部职工全面掌握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程序,进一步增强当好宣法、执法的意识和能力。三是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深化“763”片区化管理模式,结合“五经普”重点工作,通过法治培训、在线学习、普法考试等形式,依托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渠县新闻网等平台,紧盯“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等重要时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传播统计法治知识,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2024年,建成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处,制作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视频1条,参加县电台“法制之窗”栏目1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50余次,向企业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二、存在的问题
渠县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统计监督协同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防治统计造假任务依然艰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推动渠县法治政府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强力提升统计执法能力。积极配齐配强统计执法基础条件,鼓励干部全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国家级统计执法证的报名备考工作,进一步提升统计领域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持续规范统计行为。深化“763”片区化管理,强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一体落实。三是持续营造法治环境。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保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
中共渠县统计局党组 渠县统计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