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渠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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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将法治工作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始终,着力提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及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部门。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用心学进去,用力做起来,持续推进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于行动、转化为成果。组织召开渠县卫健系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引导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把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同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实干业绩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推动法治落地生根

  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如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审议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等重大事项,确保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科室、单位法治工作落实不力的情况予以扣分警示,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生根。

  (三)规范行政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监督管理、公务管理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权上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落实四个必须,即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必须事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策事项必须事前组织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法治部门要全程参与。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制度制定等事项均通过局党委会集中研究决定。没有出现因行政决策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加强对文件、决策、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

  ()深化普法教育与法治思维提升,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1.强化干部职工宪法及相关法律学习。及时制定学法计划并按要求落实,同时将宪法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要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生健康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积极组织机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干部职工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法律法规2024年度职工参学率达100%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深入实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着力推动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持续开展法制之窗”“以案说法活动,充分发挥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县卫健系统普法学法重点内容,每年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0余人次,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同时通过健康渠县公众号宣传卫健系统政策法规发布,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在全县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强化执法监管力度,提升卫生健康行业法治素养

  1.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三医监管工作。重点监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特别强调处方病历书写、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医疗废物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放射诊疗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和个人立案查处24件,其中警告11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1家,共处罚款61.15万元,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2.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共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16家,二次供水单位22现制现售水2家,分质供水2对不符合饮用水卫生规范3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3.强化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开学前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等情况。共检查学校83所,幼儿园64所,给予警告3

  4.强化职业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治理粉尘、噪声、化学毒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纳入专项治理用人单位41家,完成治理41家。全县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纳入改革试点28家,其中甲类7家,乙类11家,丙类10家。按照改革要求,对甲类企业实行无事不扰,乙类企业实行远程监督,对丙类企业实行重点监督并已经完成了一次现场监督。全年共检查用人单位792家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的企业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5.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持续加强对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督,监督检查宾馆、大型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等情况。共检查公共场所355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起,罚款0.7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06万元

  6.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完成2024年渠县143家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其中医疗卫生22家、传染病卫生11家、放射卫生9家、学校卫生16家、生活饮用水卫生23家、公共场所49血液安全2家、托幼机构5其中,督促现场整改15起,对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1所学校给予了警告处罚。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县卫健局党委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和依法决策制度。县卫健局党委多次研究法治工作,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把法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与改革中,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力度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水平不一。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足,案卷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执法队伍相对薄弱。近几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执法队伍只出不进,没有补充“新鲜血液”,导致队伍结构不优,出现“青黄不接”人员短缺现象。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汇报。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强化法治教育。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前学法学习内容,按照学习计划按时推进。

  (三)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栏,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及普及;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继续开展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学习。

  (四)强化执法力度。结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领域的问题,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为抓手,严厉打击扰乱医疗市场和侵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化解违法风险。


                                                             中共渠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渠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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