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有庆镇委员会 渠县有庆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渠县有庆镇
发布日期:202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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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2024年,有庆镇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理念,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加快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庆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健全法治建设机制,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4次。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同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的重要指标,激励全镇干部积极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当中。

  (二)提升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守法。认真贯彻落实《渠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渠县党政机关学法普法责任清单》,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些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精心制定2024年度法治学习计划,开设法治讲座4次,法规学习培训12次。二是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对2024年学法考法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我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线上学习,学习达标率为100%。三是严格落实《渠县法治指数考核细则》,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考评”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在年度考核、干部日常考察谈话中,侧重了解干部职工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相关情况,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三)完善法治制度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在辖区配备了4名法律顾问,实现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对涉及法律的信访等矛盾纠纷突出问题,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充分发挥法治建设智囊团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就矛盾纠纷化解共提出法律意见6条。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并印发《有庆镇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实施方案》,每月组织我镇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组织全镇5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2024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透明、公正。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2次,办理行政许可331件。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新建立“123”基层治理工作法,构建多方位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法、公、调、访、律、网”全流程衔接工作体系。2024年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16起,化解513起,化解率99%,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有庆”。

  (六)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结合“3·15”“6·26”“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4次,宣讲群众2000余人;深入村、社区和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法治宣传活动16场次,发放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等各类法律读本2000余份,悬挂法治宣传标语20余幅,向广大群众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健全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做到决议、决定规范合法,避免“一言堂”,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重大事项充分征求意见,避免独断专行出错漏。二是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2024年,法律顾问共参与全镇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研究3次。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八)深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力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流程公开,2024年,我镇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工作动态、政府部门决算、执法人员公示等多个方面的政府信息41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更高效的发挥行政执法平台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内容,推动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领域较多,目前承接县级各部门下放的行政检查权47项、行政处罚权123项,但我镇行政执法人员均非专业的法律人才,在日常工作中存在法律知识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等问题,在处理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时仍十分依赖上级部门或律师顾问的支持。

  二是法治意识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法治建设”的现象,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增强。普法宣传形式单一,覆盖面不够广,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建设还有差距,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示范标杆引领发挥不够,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是制度建设存在短板。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监督力度不足、监督手段单一等问题。对违法行为的问责机制落实不到位,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坚持带头垂范,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一是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的核心任务,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不断强化自身法治素养,提高法治能力,夯实法治之基。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依法治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运用法治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个大局,立足有庆农业强镇发展定位,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在渠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展现大镇担当、贡献大镇作为。

  (二)坚持从实谋事,精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核心要务。一是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建立党委书记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中心)、村(社区)各尽其责的工作架构,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压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三)坚持强基固本,稳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基础。一是以法治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重要准则,注重法治实绩、完善考评体系、强化激励引导,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全面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二是认真梳理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查摆制度漏洞,明确责任人、责任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保障。

  四、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通过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和研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树牢“一把手抓法治”思想,合理谋划依法治镇各项任务,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共性清单,用好年终述法评议,将评议整改作为党委重要工作。

  (二)持续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聚焦问题导向,不断传导法治建设压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强化干部履职意识,推进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持续增强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四)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提升文件执行效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问责力度,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审计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中共渠县有庆镇委员会   渠县有庆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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