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渠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现将渠县公安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标引领,稳抓法治建设。一是抓学习,厚植法治思维。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党委会、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将学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的年度述职内容,引导“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二是构体系,压实法治责任。建立“一把手”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强力督导、班子成员齐协作的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每月研究解决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重要事项,不断加强对重大决策深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统筹推进。三是抓协同,强化法治支撑。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任务,围绕“+公安”机制推动与党政部门的深度融合联动常态化,做好前置性支撑和伴随性保障。
(二)聚焦兴业惠民,筑牢法治保障。一是筑牢执法保障。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全年累计侦破刑事案件346件,移送起诉554人,查处治安案件1897件、处罚2607人,侦破“1.20”网络贩枪案等部省督案件7件,破获的“1.02”假冒注册商标(食用油)案获得公安部贺电,现行命案、八类暴力案件100%侦破,“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零发生”,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集约政务服务。始终把公安行政政务服务改革作为法治公安建设的重点任务,创新推动惠民政策和便民措施,联合卫健、民政、人社等部门推出新生儿、军人退役等6项“一件事”联办服务,开展周末办证、延时、错峰办证服务,针对“一老一小”群体开通“绿色窗口”,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群众满意度达到98.8%。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开通审批服务“网上办”,印发“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设置“跨省通办”专窗3个,实现居民身份证申领、车辆信息变更、驾驶资格考试等36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三是护航经济发展。着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落实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建立涉企案件快办快侦机制,重拳打击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定期开展上门普法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指导企业安防建设和安保力量培训,努力打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进企业强法治保平安促发展行动,部署安排110余名民警帮扶22个在渠重大项目,打造“项目警长、高铁警务室、护企工作站”护航经济发展“三张名片”,先后承办全市公安派出所“一所一策”建设推进会暨派出所警务保障标准化建设、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暨服务保障“拼经济、搞建设”护航经济发展等3个现场会。
(三)聚焦机制牵引,增强办案质效。一是全流程管控。建立警情、案件、其他要素监督巡查3套工作台账,按照警情、案件、人员、场所、财物、卷宗六要素每日开展巡查,由法制员对警情、案件开展“四必核”“七必查”工作,每日更新相关执法办案进度内容。强化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捕后撤回起诉案件的办案监督,切实堵塞执法办案各领域、各环节漏洞,有效解决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执法突出问题。二是全方位审核。坚持书面审核和实体监督相结合、监督把关和指导服务相结合,对变更强制措施、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对明显不符合批准逮捕或起诉条件的案件,严格实行退回补证。对在侦案件实现全方位审核把关。三是全环节考评。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建设,建立日常与年终相结合、网上抽卷与实地督察相结合的动态考评机制。2024年以来,共抽评行政案件360余件,刑事案件180余件,考评情况每月公示,并纳入全年执法质量质效考评,增强了考评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窗口服务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提早谋划,借力打造。成功规划了受理、收费、补录、扫描、预受理等14窗口和自助设备摆放位置,为服务群众及群众办证提供了较为合理的环境;二是提高窗口科技含量。增强服务群众能力。现有科技设备(卡本)自助发证机各2台、预受理机4台、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立等可取机3台、出入境记录查询机1台、照相机2台,既方便了群众又减轻了民警工作压力,也提升了群众的满意率。三是做好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托社会化评价工作,在公安窗口显著位置将服务项目、所需资料、收费标准及依据、工作规范及群众短信回复事项等全部上墙公布,向每一位群众发放《警民联系卡》和LED滚动播放办证流程和便民利措施,同时在窗口设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开展延时服务。响应上级号召,为有需要的群众在非工作时间办理证件。围绕窗口职能,切实做好证件受理、办理工作。共受理、办理出入境业务10783件,其中护照4288件,港澳通行证6097件,台湾通行证360件,前往港澳通行证37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责任。局党委书记率先垂范学法用法,组织班子成员常态化加强法治渠县“两规划两方案”学习。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行政”等内容,学习202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中心组成员会前学法全覆盖。二是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强力督导、班子成员齐协作的工作模式,坚持召开每季度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每月听取公安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和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重要事项。三是层级管理强监督。始终把执法规范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实行案件侦办和执法监督终身责任制,构建“办案民警、办案单位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民警、局领导、政委”六级执法办案责任体系,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环节”巡查,做实“日预警、周通报、月考评”法治监督模式,持续开展万卷大评查、清案子、违规受立案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警情规范处置、执法办案风险管控,有效降低执法办案顽疾的“病发率”。与县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对非羁押人员开展动态监管的规定》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制度。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队伍能力待提升。执法民警虽然均通过了基本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但民警的个人法律素养仍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执法需求。特别是在办理涉及刑民、刑商事警情案件、网络犯罪案件等新类型违法犯罪案件时,出现对法律法规的知识盲区。二是案件办理质量待提高。个别案件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均表现定性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全面等问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不够平衡,局属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还有待提升。
四、下步打算
2025年,渠县公安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立足公安职能职责,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多维度、全方位、高质量“公安服务供给”。一是紧盯各类执法顽疾,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刀刃向内,对各类执法问题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注重标本兼治,以整改成效促进公安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聚焦执法考评和培训,鼓励民警参加各类执法考试,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推动全局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法治宣传上再发力,搭建新的媒体宣传阵地,多频次多地域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中共渠县公安局委员会 渠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