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渠县县委、渠县人民政府:
2024年,渠县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效实施,明确领导责任。
二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计划,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学习读物,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推动全系统上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制定《关于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共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2024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丰富宣传形式,开展普法营造氛围
积极开展形式丰富多样、内容贴合实际的法治宣传活动,最大程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更具针对性,提高宣传的精准度,以宣传资料、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的运用,成功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维权活动、知识产权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计量宣传、食品安全周等在内的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期间共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同时在各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70余条。全方位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增强公众对法治知识的认知。
(三)严格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服务中心大局,经济发展基础更稳。一是经营主体量质齐升,2024年新登记6779户,全县经营主体共50299户,同比增长3.83%。二是知识产权支撑有力,获批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全年新增注册商标543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6506件,有效发明专利43件。三是质量基础更加夯实,建立了领军企业培育清单,包括亿鑫联水泥、华新水泥等五家公司,指导四川省宕府王食品有限公司申报“天府名品”、黄花汁饮料申请“天府名品”团体标准,11人获得首席质量官证书。四是经营环境公平有序,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新增政策措施6份,提出审查建议1份,发出《公平竞争审查建议函》1份,发出《公平竞争审查提醒敦促函》1份。
强化安全监管,四大安全底线更牢。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食品安全工作稳中有进。全年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290家次,发现问题360起,责令整改190起,立案查处170件,罚没7314万余元。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共抽检食品原材料307批次,完成国家、省、市级食品抽检310批次,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样2486批次。二是药品安全监管持续提升。全年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50家次,责令整改14起,立案查处14件,移交公安1件,罚没款26.74万元。开展不良反应监测评价药品909例、医疗器械276例、化妆品68例、药物滥用188例。三是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扎实有力。全年检查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171家次、电动自行车521家次,烟花爆竹728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78个;工业产品监督抽查330批次,合格率98.79%。查处某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罚没款3.9万余元,被市市场监管局纳入全市典型案例。四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力有效。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952家次,发现安全隐患146条,完成整改146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14份,立案查处6件,罚没款10.21万元。
优化监管方式,市场监管效能更高。成功争取全省数字化市场监管试点县建设,探索“互联网食品”“互联网特种设备”等互联网重点领域监管新模式,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深度融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部门联合抽查方案31个,涉及抽查对象155户。推进信用修复“零跑腿”,全年受理信用修复申请383件,其中,线上申请214件。
回应民生诉求,民生福祉质感更强。一是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构建“1 5 718”联动机制,扎实开展校园食品、肉类产品、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等7个专项行动,持续发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问题,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先后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会、推进会、汇报会共57次,全覆盖监督检查中小学食堂132个,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1507家次,发现问题256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6份,现场整改问题220个,立案10件,移送问题线索7条,立案9人次。检查肉类产品经营主体116家次,立案4件;检查城镇燃气经营主体169家次,立案2件;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352家次,立案5件,罚没款8万余元;聚焦群众“关键小事”,检查儿童座椅、电子门锁等经营主体115家次,立案4件;重点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检查殡葬领域经营主体178次。二是关注民生抓维权,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全年累计受理12315平台各类投诉举报1501件,12345便民热线1647件,办理诉转案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1万元,获得消费者的高度认可和表扬,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8家,新发展ODR企业151家,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经营者入驻158家,查处某酒业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案,罚没款10万元;查处某建筑机械设备公司利用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负担案,罚没款1万元,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全省典型案例。
(四)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落实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使用《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量化表》,遵循综合裁量、依法审慎、程序合法、比例适当的原则。截至目前,结案223件,其中减轻处罚50件,不予行政处罚5件,涉及罚没款15995.38万元。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3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物品案件9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解决市场监管问题能力有待提升。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理论和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理论成果转化的能力还不够强。
二是监管执法的质量和效能有待提升。还存在执法不规范、不遵守程序的情况,服务型执法的理念树得还不够牢固,还存在执法与服务不统一,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统一的现象。
三是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有待提升。主要原因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性和实效性不够,宣传方法传统,创新力度不够。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并且,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深刻理解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二是组织召开我局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接受法治督查、参与案卷评查,对督查和评查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三是带领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制定了2024年度法治学习计划,全年开展学习22次,培训2300余人次,全体干部职工全部完成“四川学法”学法任务。
四是按时办结“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复议意见书”,办复率达100%,强化法治监督的实效性。
五是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
2025年,县局将继续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契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以市场监管主责主业为重要抓手,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确保市场和谐稳定发展。
(一)严要求、强思想,持续强化市场监管建设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持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处理疑难复杂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监管执法能力水平。
(二)夯基础、促提升,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强化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促进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手抓服务,持续深化经营主体便利化改革,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加快监管模式创新,大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一手抓监管,守牢底线安全,夯实安全监管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优普法、勤普法,营造法治氛围
普法宣传力度再强化。依托“八五”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线上线下指导为抓手,将普法融合于监管执法和市场经济发展中,以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性,以法治化市场监管助力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共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