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渠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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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渠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渠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评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惠民补贴和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装备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装备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装备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农机惠农补贴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兽药(渔药)残留限量和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相关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资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编制全县烟草种植规划方案,督促检查烟叶种植方案贯彻落实。协调烟草工业、商业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烟草扶持项目。

  (17)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办理本级涉农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8)负责县属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19)依法负责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守牢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一是全力保障粮食生产。紧盯全年粮食播面和产量任务,抓好晚秋粮食生产、秋粮收获扫尾工作。抓好小麦、马铃薯、油菜等小春粮油作物播栽工作,为来年农业生产实现“开门红”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全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依托德康、温氏两家龙头企业,全力推动德康200亿生猪全产业链暨川东北区域总部、150万头生猪屠宰深加工厂项目和温氏20万吨饲料厂、1000万羽肉鸡屠宰深加工厂项目建设,切实推进我县生猪、肉鸡全产业链形成。

  2、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现象。二是加快项目推进。聚焦衔接资金支付率、项目开工率等重点指标实施情况,强化调度指导,规范项目程序,切实保障衔接资金项目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达到考核要求。三是夯实问题整改。围绕中、省考核评估反馈的9个“一一交账”问题和举一反三自查的28个问题,以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同时,直面问题再反思,整改举措再夯实,力争在2024年度考核评估中再获“好”的等次。

  3、全力聚焦农民农村增收目标。一是鼓励发展到户产业。鼓励脱贫(监测)对象发展农业产业,落实自主发展到户产业奖励补助政策。二是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和推广。持续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引导农民采用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民的种植、养殖水平。三是加快盘活闲置资产。积极引导农户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部门单位构成

  渠县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信访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乡村振兴股(农村改革股)等16个股室,行政编制48名。人员情况:2024年底在职职工48人,其中工勤人员12名。

  下属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渠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渠县动物疫病防治控制中心、渠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渠县水产业发展中心、渠县农业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渠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中心、渠县农村能源和人居环境促进中心、渠县经作站、渠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渠县植物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中心、渠县乡村振兴与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中心。

  第二部分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4965.5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44965.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788.05万元,占28.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83.34万元,占70.4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94.18万元,占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4496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4.93万元,占16.82%;项目支出37400.65万元,占83.1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4965.5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83.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78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94.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909.18万元、农林水支出3295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4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9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83.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0.46万元,占2.31%;卫生健康支出323.25万元,占1.02%;农林水支出6122.56万元,占19.32%;住房保障支出526.46万元,占1.66%;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3980.6万元,占75.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78.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2.35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9.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厅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44.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正常缴纳。

  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3.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618.6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46.6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

  9.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经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26.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7564.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9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7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4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用于1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农业行政执法、科技推广、农业农村局各项职能工作,一般公务用车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4.18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行政单位、参公单位:2025年,渠县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4.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同口径增加19.24万元,增加18.33%。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独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渠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3个,涉及预算44945.5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7564.9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9个,涉及预算36886.46万元;

  第三部分渠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3010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19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13010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599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汇总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渠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部门汇总整体绩效目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