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见附件)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见附件)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见附件)
第一部分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命令,并检查督促落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审计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是发展区域经济。负责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负责一、二、三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固定投资管理;负责统计、投资促进、金融和社会经济等工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
三是组织公共服务。依法组织实施各类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负责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公益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是维护公共安全。负责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负责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是实施公共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社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负责本级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六是领导基层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七是开展综合执法。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辖区执法力量,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协调联合执法。
八是负责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是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各类行政权力赋权事项。
十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
完成全镇预案编制、优化政务信息服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综合协调沟通、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值班值守工作、完成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二、部门单位构成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负责渠县土溪镇各项工作,根据《渠县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渠委办发〔2024〕17号)文件精神核定,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下设二级单位2个,其中:
1、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与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2、直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农民工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渠县土溪镇辖区村组合并后有14个村民委员会、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个二级单位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388.1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891.49万元增加496.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存在上年结转预算数526.79万元,同时2025年在职人员95人。其中行政及机关后勤在职人员54人;在职事业人员41名。遗属17人,退休人员93人(社保局发放),比2024年预算在职人数103人少了8人,相应的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338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4.34万元,占80.7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万元,占3.7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26.79万元,占15.5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338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2.84万元,占67.97%;项目支出1085.29万元,占32.0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388.1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891.49万元增加496.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存在上年结转预算数526.79万元,同时2025年在职人员95人。其中行政及机关后勤在职人员54人;事业在职人员41名。遗属17人,退休人员93人(社保局发放),比2024年预算在职人数103人少了8人,相应的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4.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26.79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3.79万元、农林水支出1506.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2734.34万元,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2764.19万元减少29.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及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2.56万元,占3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30万元,占5.31%;卫生健康支出69.03万元,占2.52%;农林水支出1506.90万元,占55.11%;住房保障支出110.56万元,占4.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784.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的工资、公用经费正常运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纪检工作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91.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的工资、公用经费正常运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人大会议(项)2024年预算数为16.4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人大会议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8.0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6.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厅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7.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1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48.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12.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743.3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服务群众、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党建、乡村振兴及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为推进农业发展的其他工作所需的印刷费、劳务费等支出,保障乡村振兴建设、农田建设保护能力提升、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0.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66.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3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过程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2.3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6.67%。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公务运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53.79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5.40万元,比2024年预算114.84万元同口径增加70.56万元,同比增加61.44%。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域规划调整、人员调动、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预算695.2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36.7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558.5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05080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见附件)
二、部门收入总表(见附件)
三、部门支出总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见附件)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见附件)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见附件)
十四、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见附件)
渠县李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渠县李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