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反映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形势、筛选信息,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2.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级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向各地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将办理情况汇报交办机关和领导。
3.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工作机构和队伍,培训信访干部;负责对全县信访和群众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和群众工作的经验,提出信访和群众工作责任追究意见。
(二)2025年重点工作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广告宣传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信访投诉平台运行工作经费、到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专项经费、渠县群众信访接待中心工作经费等共3个项目。
二、部门单位构成
渠县信访局是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信访案件的落实情况等工作的政府内设部门,内设信访接待中心、办公室、网络投诉受理股、督查督办股、办信股。并设有渠县人民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渠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信访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62.7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工作经费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渠县信访局2025年收入预算362.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75万元,占85.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4万元,占14.9%。
(二)支出预算情况。渠县信访局2025年支出预算36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28万元,占79.5%;项目支出74.47万元,占20.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信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62.7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7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工作经费开支。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3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85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2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渠县信访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62.7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工作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32万元,占67.4%;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3万元,占7.6%;卫生健康支出13.85万元,占3.8%;农林水支出2.0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20.96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25年预算数为244.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机关遗属生活补助,保障补助的正常发放,办公费等运行经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机关公务员的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等。
4.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派驻至对口村的第一书记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0.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信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8.2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6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信访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加/下降/持平0%。主要原因是未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信访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信访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
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5年,渠县信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8.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同口径增加13.56万元,增加9.0%,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薪资增加。事业单位:渠县信访接待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渠县信访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底,渠县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5年渠县信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0.4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0.4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以下科目说明为参考,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使用科目罗列,科目说明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描述。
2010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党务支出(款)其他党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党务支出。
205080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