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商务局 渠县财政局 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渠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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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内各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9)文件要求,现就申报渠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新时期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项目,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加快推动县域商业网点设施、功能业态、市场主体、消费环境、安全水平改造升级。不断满足和扩大农村居民提升消费结构、提高生产能力的需求,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构建新时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全面提升渠县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二、支持内容

  (一)完善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类支持项目

  1.县域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为推进消费品下乡而进行的信息化改造,数字化赋能,开展集采集配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冷链、配送等投资项目;

  2.乡镇改造提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信息化、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投资项目;

  3.用市场化手段在交通便利、人口聚集有基础条件的村开展连锁经营、夫妻店改造提升、社区团购经营乡村站点建设项目等;

  4.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集采集配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务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聚集区的各类项目等;

  5.本地商贸流通企业为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组建联合采购平台投资项目等;

  6.传统商贸企业(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批发零售到便民综合服务转型投资项目等;

  7.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的项目等。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项目

  1.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改造和建设,开展统仓共配业务所需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投资项目等;

  2.乡镇快递物流站点的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等,开展配送的运输、配送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3.整合快递和商贸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投资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投资项目等;

  4.开展交商邮合作项目,推进快递进村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共同配送投资项目等。

  (三)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体系支持项目

  1.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向生产环节延伸建设的共享分拣、加工、冷链、物流、标准品牌等投资项目;

  2.农业产业园区及农产品主产区建设的仓储、烘干、冷链、分拣包装、展示展销等基础设施项目;

  3.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开展农产品规模化上行建设的仓储、烘干、冷链、分拣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整合现有农村商务服务站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的等投资;

  5.具备农产品上行的三产融合的农产品净菜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项目中的仓储、冷链、设备等投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渠县注册的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内容符合县域商业建设支持方向的企业,均享有自主申报资格。

  (二)项目地理位置位于我县辖区范围内。

  (三)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建设时间应在202431日以后,项目完工时间应在20251130日之前。

  (四)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遵章守法、合规经营、信用记录良好,近3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有意向参加的企业及时填报渠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于426日前,将渠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报送至渠县商务局办公室。

  (二)各申报主体应认真编制本单位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提供各项数据、材料。渠县商务局将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申报主体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审查,对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支持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收回财政支持,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王阳军(渠县商务局)

  联系电话:0818-2863957

  附件:渠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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