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推进落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基地、园区发展,培育文化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开发,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务信息、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
(三)参与重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特色景点的规划开发,促进全县旅游产业体系构建。负责全县A级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切区、旅游新、业态等品牌的创建工作,组织文化旅游产品、旅淋线路、旅游甬品研发,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旅游消费。
(四)参与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基本建设、活动策划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形象宣传推广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负责宣传推广文化旅游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创优评先和品牌创建工作及行业服务,推动文化旅游企业服务品质提升工作。
(六)指导文化旅游企业、景区(景点)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防灾避险等工作,并制订、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
(七)协助受理文化旅游企业和景区(景点)投诉和意见建议,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整顿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经济和全县文化旅游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县文化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实施和行业协会指导管理等涉及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科学制定文化旅游发展规划
(2)加快推进重大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3)增加旅游营销力量推进智慧旅游
(4)强化全县景区(景点)日常管理
(5)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单位构成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设综合股、产业发展股、市场运行股和宣传推广股等4个股室。
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3名。目前在职职工22人,退休职工1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第二部分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761.7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0.93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经费减少150.9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761.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06万元,占36.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6.71万元,占63.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76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06万元,占36.11%;项目支出486.71万元,占63.8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61.7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0.93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经费减少150.9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6.7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8.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6.71万元、农林水支出2.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1.7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50.93万元,主要原因是运转经费减少150.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8.19万元,占27.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3万元,占3.84%;卫生健康支出13.61万元,占1.79%;农林水支出2.40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21.63万元,占2.83%、城乡社区支出486.71万元,占63.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1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旅游文化宣传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的正常缴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0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人员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0.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增加0万元,占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0万元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486.71万元,为运行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行政单位:2025年,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比2024年预算同口径增加0万元,增加0%。
事业单位: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渠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761.7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250.07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7.2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486.7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2079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213059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