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对《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
2、负责渠城规划区内大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冲洗、机械洗扫、管理工作;
3、负责渠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管理工作;
4、负责对渠城环境卫生设施的运营、管理与维护工作;
5、负责对渠城从事环境卫生服务企业(个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318公路沿线城区段的垃圾清运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强环卫作业监督管理。坚持环卫作业标准规范,根据一体化服务合同规定,加强监督指导,严格检查考评,确保环卫一体化新机制取得更好成绩,让领导放心、市民满意。
2、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重点加强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动态巡查监测,及时处置突发隐患;继续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监管和维护,提高汛期渗滤液处理能力。
3、切实加强环卫队伍管理。结合环卫所机构改革实际,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确保作风不松懈、管理不松劲、纪律不松弛,更好地履行好管理职能。
二、单位构成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是负责渠县县城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6个行政科室,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2025年财政供养人员96人,其中在职30人、退休66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537.7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9.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38.3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2025年环卫一体化服务费和垃圾处理厂运行增加787.8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8537.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4.79万元,占4.8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52万元,占13.3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980.45万元,占81.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853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65万元,占4.45%,项目支出8158.10万元,占95.5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537.7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49.4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138.3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2025年环卫一体化服务费和垃圾处理厂运行增加787.8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980.45万元,上年结转414.79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8,46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农林水支出3.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2.5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56.9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由于退休而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070.95万元,占93.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4万元,占2.77%;卫生健康支出13.69万元,占1.19%;农林水支出3.20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23.03万元,占2.02%。(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0.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垃圾处理厂项目支出以及环卫车辆的运维费,以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垃圾处理厂和环卫车辆的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以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缴费支出,以保障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5、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的生活补贴和下乡补助。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3.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以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2025年均未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8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980.45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无下属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渠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8537.7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45.57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4.0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8158.10万元。
第三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表
2025年单位预算表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3、具体的支出内容
212050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反映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