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主要工作职责是:
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临聘人员工资以及拆除违章需要的专业人员劳务费和机械租赁费。
二、单位构成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共四个科室。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编制总数30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19名。其中在职25人,退休人员7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20人。
第二部分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本单位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03.1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收入预算403.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14万元,占100%(其中项目支出41.8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支出预算40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30万元,占89%;项目支出41.84万元,占1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03.1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1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1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3.1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8万元,占9.3%;卫生健康支出16.26万元,占3.4%;城乡社区支出322.99万元,占81.6%;住房保障支出26.81万元,占5.4%;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5年预算数为34.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5.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厅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5年预算数为0.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厅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4.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26.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5.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城管执法(04项)2025年项目预算数为322.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临聘人员工资以及拆除违章需要的专业人员劳务费和机械租赁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保障补助的正常发放。
7.农林水支出(213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1.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驻村工作队员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3.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41.84万元。具体项目是:临聘人员工资以及拆除违章需要的专业人员劳务费和机械租赁费41.84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车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66万元,比2024年预算同口径增加5.06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403.1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28.64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2.6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1.84万元。
第三部分
渠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公务员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厅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