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2025年4月24日,在渠县民政局召开“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会。会议由渠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主持,部分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不仅挤占社会资源、耗费行政管理成本,还存在潜在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清理整治工作刻不容缓。当前,“僵尸型”社会组织主要表现为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长期无实际业务活动开展、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等情况。对此,渠县民政局已依据社会组织登记备案信息、年检结果等进行了初步梳理排查,列出了一批重点关注对象。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与渠县民政局、渠县行政审批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僵尸型”社会组织采取差异化处理措施: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督促并指导社会组织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按法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有整改价值的,指导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
此外,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解读了渠县民政局同渠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简化“僵尸型”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有关程序的通知》内容,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引导符合简化程序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简化程序进行注销。同时,以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各领域的社会组织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年检、评估等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僵尸型”社会组织的产生,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渠县民政局将联合渠县行政审批局、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会议部署,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更加优质的环境。
(审核:李伟;报送: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