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庆镇】织密排查整治网拧紧安全责任链
来源:渠县有庆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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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格落实《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函>》(渠安办函〔2025〕15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4月8日河北隆化事故和4月15日达州市高新区物流仓库火灾教训,有庆镇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排查整治合力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应急办、社会事务办、村建中心、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督查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和事故教训,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全面深入排查,确保隐患无死角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原则,对全镇商超、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医院、宾馆、洗浴中心、民宿、KTV、影院、旅游景区、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电气安全、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燃气安全以及安全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此外,充分发动村(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深入辖区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和死角。此次行动累计发现安全隐患3处,其中立即整改2处,限期整改1处,均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三、狠抓整改落实,消除风险隐患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一患一策”。对能当场整改的隐患,督促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过程中,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场所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改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同时,建立隐患整改“回头看”机制,定期对已整改的场所进行复查,防止隐患反弹。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在排查整治过程中,注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场所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会1次,覆盖各村(社区)及辖区内畜牧、石材、木材、养老院、医院、学校、加油站、烟花爆竹等相关企业,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公众号、村级广播等渠道推送安全生产警示案例2期,覆盖群众约3000人。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为巩固此次排查整治行动成果,有庆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通过此次人员密集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庆镇有效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保持高度警惕,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撰稿:向雪平,审核:肖哲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