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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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概况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简称县征补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预算。根据《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渠住建发〔2023115号)文件要求,县征补中心调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遗留问题处置,征收补偿档案管理,配合局征补办做好补偿协议签订和决算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积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严格按照征收补偿程序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开具购房券和补偿资金拨付。积极协调财政,确保征收补偿资金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被拆迁户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为被拆迁户提供相关资料。根据档案管理规章制度之规定,严格项目资料审核,确保户档资料的逻辑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建立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方便群众查询、复印、提供。

  3.妥善化解征补信访遗留问题和办证难问题。一是征收补偿范围广、拆迁量大,涉及户数多,跨度时间长,财政资金困难等因素,遗留下很多信访问题。我中心信访安置室对征收补偿中涉及的重大信访问题进行再调查、再梳理、再化解、再稳控、再落实,业务人员自加压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激发主动担当作为,确保限时办结,提升信访维稳工作质效。二是全面开展还建安置房屋产权办理,大力推动渠汇路、北城快速生命通道、南滨8号、矮房子、学府豪庭等项目部分拆迁户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4.进一步推动专项审计整改。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结合问题整改台账,并迅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逐一销号。

  二、单位构成

  征补中心现内设综合室、财务室、信访安置室、档案室。现有事业编制20名,在职22人,公益性岗位5人,共计27人。根据工作需要抽调6名工作人员到局机关工作。

  第二部分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09.0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合并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30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0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30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5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09.0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0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1万元乡社区支出233.17万元林水支出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9.0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万元、占10.6%;卫生健康支出14.41万元、占4.67%;城乡社区支出233.17万元、占75.46%;农林水支出4.4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24.32万元,占7.8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1.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补助缴费,保障经费的正常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3.1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其他服务支出。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为推进全省农业发展的其他工作所需的印刷费、劳务费、租赁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人员经费保障等工作顺利开展。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4.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309.0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284.06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4.9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00万元。

  第三部分

  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120199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13059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脱贫乡村振兴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12-征补局_2025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xlsx

征补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