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是渠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归口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加挂渠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牌子。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事务性工作;拟订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林业开发利用的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全县林业数字化建设。
2、负责全县林业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储备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荒(石)漠化防治、封山育林等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木良种的培育、示范及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的核查工作;负责制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开展荒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
4、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负责全县名木古树的日常保护。
5、负责全县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保护工作;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进行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全县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推进碳综合利用等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和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林业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7、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协助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和林木良种培育;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9、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的日常巡护管理、野外火源管控、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发送森林火险信息、初期火情火灾处理等事务性工作;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灾后治理和植被修复等工作。
10、负责全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编制年度防治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疫源排查整治、宣传教育、日常检查等工作,发布林业有害生物趋势预报。
11、负责“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阵地建设和基层护林队伍建设;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成全县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事务性工作;完成2025年度义务植树(竹)工作;完成前一轮退耕还林8.4万亩巩固成果工作;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3.61万亩成果巩固及延长期补助兑现工作;完成渠县竹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规定的2025年营造竹林基地任务;完成渠县储备林建设2025年度建设任务;完成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调查、防治工作;完成2025年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2025年度23万亩非国有林生态补偿兑现工作;聘请680名贫困群众担任生态护林员;完成森林资源管理及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部门构成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预算包括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渠县国有林场和未独立核算的渠县林业服务中心3个单位。
第二部分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221.7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322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6.96万元,占87.4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4.80万元,占12.56%。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322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7.80万元,占86.53%;项目支出433.96万元,占13.4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221.7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1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4.8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4.80万元、农林水支出2236.32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195.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16.9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23万元,占9.52%;卫生健康支出116.43万元,占4.13%;农林水支出2236.32万元,占79.39%;住房保障支出195.98万元,占6.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7.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2200.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14.5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7.2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7.2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4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人员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7.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5.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持平,均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1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4.8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专业车辆1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551.2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433.9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208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13020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59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14010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2025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xlsx
渠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部门2025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