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和省级下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预算下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1180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
(二)地方配套资金和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度,我县配套相应资金2696.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中央和省级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县对优抚资金管理使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安全高效。在项目执行中,我县严格按照优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落实配套资金,按时足额下拨资金。同时,按照相关规程,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及时,确保抚恤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社保卡中。在资金管理中,严格经费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优抚资金监管机制,做到优抚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规范、安全高效。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中央资金执行情况,执行率达到100%;省级资金执行情况,执行率达到100%;地方资金执行情况,执行率达到100%;总体资金执行情况,执行率达到100%。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目标完成值为≥13000名,实际完成值为13402名,本目标已完成。
(2)质量指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经费足额拨付率,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
(3)时效指标
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目标完成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本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设定的绩效目标为优抚对象满意度,目标完成值≥90%,实际完成值为93%,本目标已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报告在本地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