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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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

  第三部分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

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是渠民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养

  老服务以及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在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渠县公办养老机构

  管理办法,每月每季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人员值班值守等检查。确保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行。

  二、单位构成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设办公室、财务科、后勤科等科室。现有

  事业编制29人。

第二部分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比2024年增加53.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404.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8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404.63万元,其中:基支出393.29万元,项目支出11.3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04.63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84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84万元、农林水支出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6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3.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4万元,占0.59%、卫生健康支出17.49万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28.74万元,占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15万元,占86.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10.6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8.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4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3.29元,其中:

  人员经费358.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40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29万元,项目支出11.3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数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0辆、大型客、货车0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较上年持平。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44.2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2.9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11.34万元。


第三部分

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30599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99001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xlsx

399001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399001渠县养老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