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渠县老年大学)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是负责全县慈善事业发展和服务工作、政府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信息核对工作、组织老年人文化知识学习等工作。内设老年大学、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老年大学坚持以教学活动为中心,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教学研究为突破口,重视教学的计划、实施、反馈与总结,强化过程管理,使学校办学常办常新,常教常新。
2.开展多种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第二课堂。
3.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
工作。
4.做好全县慈善事业发展和服务工作、政府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信息核对工作、组织老年人文化知识学习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编制总数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个。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4人,其中在职14人。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
245.8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人员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收入预算245.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支出预算24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2万元,占74.56%;项目支出62.55万元,占25.4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45.8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人员1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5.87万元、上
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22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74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5.8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5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人员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9万元,占89.72%;卫生健
康支出8.74万元,占3.55%;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81%;住房保障支出14.54万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个人及家庭补助,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老年协会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6.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第一书记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5年预算数为14.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公积
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交通费用、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
学)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
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
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开展绩
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62.65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62.65万元。
第三部分
渠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渠县老年大学)
2025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以下科目说明为参考,科目说明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描述。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3059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