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民政局2025年单位预算(汇总)
来源:渠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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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民政局

2025年单位预算(汇总)


  第一部分渠县民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民政局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民政局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民政局(汇总)

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及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初审并上报福利企业资格材料,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12)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交由县民政局机关承担。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渠县行政区划图。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全力推进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2.全面提升社会救助质效。

  3.深化“一老一小”关爱保护体系。

  4.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5.探索福利慈善事业新路径

  6.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二、单位构成

  渠县民政局是负责本县民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5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渠县民政局(汇总)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民政局(汇总)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及其他支出。渠县民政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63963.0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39.9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收入预算6396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547.81万元,占96.2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15.28万元,占3.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支出预算6396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09万元,占2.38%;项目支出62439万元,占97.6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63963.0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39.9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615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15.2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55.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5.28万元,农林水支出12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111.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547.8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3013.8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55.29万元,占99.69%;卫生健康支出69.14万元,占0.11%;农林水支出12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111.39万元,占0.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为29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7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缴费支出,保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6241.06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3657.46万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23.5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1062.1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60.15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16.4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415.3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25.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6.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正常缴纳。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正常缴纳。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职工公积金缴费支出,保障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缴纳。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5年预算数为1119.21万元,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10.6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5年预算数为112.12万元,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比2024年预算减少0.1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4年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民局(汇总)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415.2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渠县民政局(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67万元,比2024年预算同口径增加10.75万元,增加53.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民政局(汇总)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渠县民政局(汇总)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渠县民政局(汇总)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62272.0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0.6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62241.34万元。

  

第三部分

渠县民政局(汇总)

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等项目支出。

  以下科目说明为参考,应根据本单位实际使用科目罗列,科目说明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描述。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081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3059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汇总).xlsx

渠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