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
来源:​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
发布日期: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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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

概况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担本辖区内健康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相关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婚前医学检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乡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相关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渠县第一医共体宝城片区医院)是负责宝城片区1个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和3分院(渠县临宝城镇中心卫生院新市分院、拱市分院)。所属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拨款预算单位。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渠县第一医共体宝城片区医院)编制总数10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4人,工勤编制0名。实际财政供养人员134人,其中在职94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已转由社保局发放退休金)。长期聘用40人。

第二部分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与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26.4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5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收入预算426.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支出预算42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4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26.48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8.5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426.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6.4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8.5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卫生健康支出426.48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5年预算数为426.48万元,主要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4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6.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洗车和过路费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救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426.4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426.48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表.xlsx

渠县宝城镇中心卫生院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