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安全运行,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打击违规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行为,岩峰镇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冒领追缴工作。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追缴。岩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追缴收回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微信群转发、入户宣传、召开院坝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冒领面临的严重后果,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
三、深入核查,保障资金追回。建立镇、村、组三级联动机制,按照名单逐人逐户上门核查核实,下发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追缴告知书,对于整户外出人员做到电话通知,确保冒领养老金按期追回。
四、落实制度,做好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死亡人员月报制度,督促死亡人员亲属60天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申领死亡丧葬补助金,做好风险管控,从源头有效防止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基金流失。
审核:廖小旭,撰稿: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