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4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0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22〕74号)、达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退役士兵适应性和职业技能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达市退役军人发〔2024〕1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渠县2025-2027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等。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
(二)具有与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和规模相适应的办学条件,有较好的教育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能够按照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专业、形式、方法能够满足培训对象需要;
(三)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近2年来无违反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法规被处罚记录;
(四)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质量高,就业信息渠道畅通,就业指导科学,培训后推荐就业率在90%以上;
(五)有自主招生的能力和垫付培训费的能力。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5日至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股联系电话0818-7322629
(三)申报资料
1、承训机构申报表(附件);
2、法人资格证书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申报培训专业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和相应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应包括拟办培训期数、每期培训起止时间、人数、专业(职业、工种)、使用的教材、考试考核方案、职业技能鉴定方案、培训经费预算及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推荐就业目标等。培训教材应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使用自编教材的,应经专家论证;
5、近2年培训工作业绩、学员就业情况等相关材料。
四、确定程序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视情况开展实地考察核实。按照“公平竞争、优质优先、合理布局、动态管理”原则,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渠县2025-2027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
五、考核管理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对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对组织不力、要求不严、质量不高、推荐就业率低的,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完善,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下达培训任务和核拨培训经费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承训资格。
附件:渠县2025-2027年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docx
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