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共渠县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自然资源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县政府副县长王明煜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孙弋童参加会议。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德旭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孙弋童代表巡察组通报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意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应用等四个方面,指出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存在的48个具体问题。同时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党委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
县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德旭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客观中肯、直指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明确具体、指导性强,饱含着县委对县自然资源局的关心关注和殷切期望。全局上下将以最为坚决的态度、最为果断的行动、最为严格的纪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三个100%”,即反馈问题整改率100%、线索处置率100%、制度完善率100%。
最后,县政府副县长王明煜强调,县自然资源局要深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令行禁止的执行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地见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明整改政治纪律,采取超常规举措推进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二是深化标本兼治。既要建立问题清单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做到立行立改见成效,更要深挖问题产生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通过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三是推动成果转化。统筹整改与发展,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有关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撰稿:覃森,编辑:陈富宁,审核: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