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启动了
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已经启动。今年安排渠县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额68名,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向所在学校申报。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是指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
一、资助对象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公办幼儿园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教师。
二、资助标准
一般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重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万元。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按照每人每年2-3万元予以资助;因见义勇为等行为重伤、致残的教师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标准予以资助;牺牲教师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请条件
申请励耕计划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有以下行为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
3.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4.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5.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6.受资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将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四、评选要求
学校在评选时应按照教师家庭经济收支情况、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若推荐重点资助对象的教师应按照以下条件进行评审:重大疾病认定应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突发事件认定应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
五、工作程序
1.组织教师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需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本人书面申请和填写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律上报学校。上年度获得资助的教师不得连续申报。
2.学校初审公示。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经学校支委会通过后,拟受资助教师名单在学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报《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汇总表》,并出具公示结论报告报县教育局复核评审。
3.县教育局复核评审。县教育局对申请教师条件进行统一集中复核评审,县教育局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评审,重点对教师家庭经济收支情况、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进行综合认定。县教育局复核后在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县教育局将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表册报送省教育基金会。
六、上报时间要求
7月22日起,符合励耕计划申请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7月28日前,各校将相关资料交县教育局复核评审。
